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426879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2-04 14:45:00 | |
文 号: | 三府任〔2021〕4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关于潘洪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三府任〔2021〕4号) |
根据三干任〔2021〕24号文件,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潘洪福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大河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潘池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成光任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江林畜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陈 飞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大河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李廷富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江林畜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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