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989825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4-01 16:51:41 | |
文 号: | 三府发〔2021〕7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流程和管理的通知》的决定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7月13日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流程和管理的通知》(三府办函〔2017〕144号),实行三年多以来,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随着国家最新政策规定的陆续出台,该文件诸多内容已无法适用。为更加规范审计工作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益,经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108次县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流程和管理的通知》(三府办函〔2017〕144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流程和管理的通知(三府办函〔2017〕144号).doc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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