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受理机构: |
三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建筑业管理站 |
服务对象: |
企业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
收费依据: |
无 |
收费标准: |
无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
申请条件 |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办理资料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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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申请:项目单位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向相应科室办理前期手续后,提交申请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2、审查;3、办理。 |
办理地址: |
三都县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站 |
联系方式: |
0854-3926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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