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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领生育津贴?
发布时间: 2025-12-16 来源信息: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贵州省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前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合并征收的生育保险费)达到一定期限的,在法定的产休假期内,按规定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女职工分娩之前需满足参保地的‌连续缴费期限,各地方规定有一定区别,具体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参保人可线上申领,也可线下申领。 如线上申领,需参保人登录贵州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uizhou.gov.cn/),选择参保地医保界面下“生育津贴支付”,按照界面提示填写和上传资料自行办理。 如线下申领,需由参保人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诊断证明(门诊)或出院记录(住院),到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