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地址: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攻坚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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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攻坚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阅读理解,现以问答形式对《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农业现代化专题会精神,充分发挥各类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推动我县农业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三都水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攻坚方案(试行)。
二、起草过程是什么?
答:为认真做好《方案》的起草工作,自2023年1月开始,我局开始收集相关资料,启动《方案》的草拟工作。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精神,草拟了《三都水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各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县域各金融机构和有关保险机构召开会议,对《三都水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会审,同时书面征求和通过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征求意见、发文至县司法局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三都水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攻坚方案(试行)》 。
三、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方案内容包括总体目标、贴息范围及标准、工作步骤、工作措施、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等6个部分。
(一)总体目标
全年投入贷款贴息资金750万元,预计撬动社会资本2.05亿元,带动县内劳动力1000人次以上实现就业增收。
(二)贴息范围及标准
对贴息对象、申报条件以及贴息时间、申报程序等进行了细化,由农业经营主体提出申请,经镇(街道)审核并出具意见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审核,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拨付。明确贴息标准为:按经营主体获得银行贷款当月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全额给予贴息。
(三)工作步骤
包括方案制定、政策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贴息兑现、验收和总结等,明确了相应部门各个时间阶段需要做的工作。
(四)工作措施
具体明确在方案实施中各职能部门相应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等。
(五)组织保障
为保障各项工作按期完成,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相应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六)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配合,严格材料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的贴息对象列入黑名单,取消其贴息资格;对在贴息资金申请过程中帮助申报贴息对象弄虚作假、骗取贴息资金的单位或责任人,按程序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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