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三府办发〔2024〕8号),为方便社会公众阅读理解,现以问答形式对《三都水族自治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进行解读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等一系列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深化养老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促进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明确“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表明,三都县老龄化、高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需要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提供支撑。
《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文件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三都县养老设施,对设施数量、规模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养老事业的良性发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现将《三都水族自治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以下简称《规划》)的起草说明如下:
二、起草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018年修订)、《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 (2018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省民政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和《黔南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2)年》文件要求和5个领域2023年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养老服务及保障“养老机构标准化运营率”的指标任务。
(二)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贯彻二十大、实现新跃升、 三都争‘双三’”的决策部署,民政领域项目及养老服务及保障工作任务。
三、起草过程
(一)调研过程。根据省州民政工作要求,结合十四五期间规划要求,2022年11月1日至30日通过各镇(街道)及县级养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调研,于2022年12月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专项编制《三都水族自治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征求意见稿)。
(二)讨论完善。县民政局组织召集中层以上干部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充分讨论,对《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
(三)意见征求。2023年2月15日至20日,县民政局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函至各镇(街道)、县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均对《规划》无意见和建议。
(四)研讨征求。3月16日,县司法局组织“三都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建议事项论证会”专题论证,根据论证会的要求修改完善,于2023年4月27日至5月5日再次发函向各镇(街道)、县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于2023年6月21日至7月2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再次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7月31日经民政局党组专题研讨。8月10组织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召开会议进行审查并修改完成。11月8日提交给三都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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