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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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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发〔2024〕2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启动,是确保非就业城乡居民在新一年度及时享受医保待遇保障的重要制度安排。参照往年惯例,我县根据国家、省、州要求,明确了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本《通知》,为启动新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通知》涉及部门分别有哪些?

答:各镇(街道)、医保、税务、财政、教育、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残联、卫健、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

三、《通知》适用哪些人群?

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本县城镇(农村)非从业居民、外来人员、非从业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等。

四、《通知》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5项内容。

一是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2025年我省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人。

二是征缴时间及待遇享受条件。继续延续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补充的方式开展征缴工作,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零星征缴期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集中征缴期参保的,个人缴纳400元,2025年1月1日开启医保待遇;零星征缴期参保的,个人缴纳1070元,自缴费之日起90日(不含90日)后开启医保待遇。特殊困难群体、退役军人及配偶、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和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暂停缴费后90天内参保)享受全年动态参保政策,按400元/人的标准参保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三是参保资助标准。

1.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

2.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资助。

3.享受优抚补助的优抚对象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资助。

4.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资助(其中城乡贫困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予以资助,差额部分由县级财政补足,不属于城乡贫困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的由县级财政全额资助)。

5.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个人缴费,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200元标准予以资助。

6.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缴费,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120元标准予以资助。

7.未纳入以上对象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个人缴费,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60元标准予以资助。

四是享受资助的条件。

按照《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2226号)《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稳步调整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医保倾斜政策的通知》(黔医保发〔202216号)《州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资助低收入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州城乡贫困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资助工作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20〕84号)等规定执行。特殊困难人员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结束前认定身份并缴费的,均可享受参保资助;具有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资助;集中征缴期缴费后年度内身份属性发生变化的,不进行二次资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和自出生之日90天内(含90天)参保缴费且符合资助政策的新生儿,享受全年动态参保和参保资助政策。相关部门动态新增认定的特殊困难群众,在零星征缴期间参保缴费的,按其参保当时实际救助身份类别就高享受参保资助。

五是参保缴费渠道。

(一)线下缴纳方式

1.通过当地金融便民服务点的农业银行(惠农通)、建设银行(裕农通)、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合村村通)、贵阳银行(农村金融站互联网终端)缴纳。

2.通过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农业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等营业网点柜面缴纳。

(二)掌上缴纳方式

1.通过微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云闪付政务民生—社保缴费”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享服务—社保缴费缴纳。

2.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贵州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贵州富民村镇银行等手机银行(APP)缴纳。

(三)医保个人账户代缴方式

贵州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关注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贵州医保APP、支付宝等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代缴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五、工作要求有哪些?

答:一是明确各镇(街道)及各职能部门在参保工作中的职责,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增强工作合力;二是做好舆论宣传引导。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用真实案例,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引起社会公众的共鸣和关注,提高缴费意愿;三是加强调度。通过督导调研、工作通报等方式,强化责任落实。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各镇(街道)2025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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