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三府发〔2025〕7号),为方便社会公众阅读理解,现将《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解读如下:
一、关于《规则》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2023年3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工作规则》,此后,省州也先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黔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三都县人民政府上一次修订《政府工作规则》是在2019年,距今已有6年,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规范议事行为,根据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我办起草了《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总体上看,上一版《规则》共十三章79条款,内容上与《中共三都县人民政府党组规则》合并。新版《规则》将县人民政府党组的相关规定剥离出来,以《黔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为蓝本进行了精简,同时参照县委去年印发的《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提请常务会议研究的建设项目在资金上进行了规定,全章共分九章节48条款。
二、关于《规则》起草的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款,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人员提出了最新的政治要求。
第二章节为组成人员职责,共4条款,对县政府组成人员及其职责进行了明确,新增县政府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内容。
第三章节为工作原则,共6条款,为新增章节,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清正廉洁等六个方面。
第四章为监督制度,共4条款,主要包括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等四个方面。
第五章为会议制度,共10条款,对县政府全体会、党组会、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和县政府专题会主要任务进行明确,对会议筹备、纪要起草、会议请假制度进行规范;新增关于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
第六章为公文处理,共7条款,对县政府、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各部门公文起草、报送、审核、签发等环节进行规范,明确了精简文件简报要求。
第七章为请示报告,共5条款,对县政府、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在工作、政务信息、公文及上级领导的指示批示的请示报告做了详细的规定。
第八章为工作落实,共3条款,为新增章节,对县政府及各部门在工作落实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县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作用。
第九章为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共6条款,对县政府和各部门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调查研究、请示报告、遵守工作纪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五个方面要求,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在最后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施行日期及原《规则》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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