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三都县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农机化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购机补贴工作管理、指导和协调,确保购机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张贴标语,利用赶场天、网络媒体、电视等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政策,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流程等印制成册,发到群众手中,积极向广大群众详细、认真、热情讲解今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方式由往年“农民差价购机,省级统一结算,补贴拨付企业”转变为 “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补贴方式的内容、程序及如何办理手续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严格操作流程。要求严格执行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操作程序、放宽审核标准、拖延办理时限。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公平确定对象。采取先后顺序的方式公平确定补贴对象,不以“不是产业扶持重点”、“不配套相关实施项目”、“占用补贴资金量大”等任何借口拒绝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和组织申请购机,不优亲厚友,不虚设补贴名额占用补贴资金。
五是确保渠道畅通。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督管理,维护农机补贴新产品市场供应秩序,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落实。县农机主管部门不干预农户自主选择经销商议价购机,不设置门槛阻止经销商在本县内正常销售补贴机具,不以任何理由刁难经销商,不让经销商提供任何人员、场地、经济和物质条件协助办理补贴申请、机具核实等工作,不干预经销商设立经销点。
六是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和《贵州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黔财农[2005]67号),加强购机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专款专用,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公正、公平、公开。
七是加强机具监管。享受补贴的机具产品在两年内不准转让和买卖,对违反规定进行转让的,县农机主管部门按上级的有关规定索回该机具的补贴资金,转让者5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惠。凡补贴购置的拖拉机必须按农机监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入户手续,实行牌证管理,确保补贴机具安全使用,对未办理入户的农户,不予办理补贴。
八是规范档案管理。县农机主管部门积极加强购机补贴资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管理,对通知书、核查表、供货表、明细表、汇总表等纸质结算资料及时规范整理,分类归档完善。同时,通过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导出补贴实施档案信息,按机具类别和经销商名称等进行分类归档。
九是做好跟踪服务。在群众购机后,组织经销商和技术人员向购机群众认真宣传、讲解所购机具的使用、维护的知识、方法和农机安全生产常识,使群众对所购机具买着放心、用着省心,使农机补贴工作真正造福于民,真正把购机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全县已使用购机补贴资金238.8850 万元 ,占全年任务的91.878%,补贴机具 1615 台(套),受益农户1582 户 ,覆盖全县7个镇(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