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责任
制定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产权属及监管流程。实行三权分置,签订三方委托代管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将商业门面经营权、使用权交由所在镇(街道)安置社区所有,由社区对资产进行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社区门面和地下车库的使用程序。建立门面盘活使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按季度更新门面使用情况、租金收益等数据,确保底数清楚。
二、分类施策,推动资产多元化盘活
以公开招租、招商引资为抓手,分类推进资产盘活利用,着力提高社区门面使用率,让闲置资产发挥实效。城北社区、交向社区通过挂网招租、微信推广、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实行差异化灵活定价。聚焦“15分钟便民服务圈”建设,积极配备儿童之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社会服务机构,精准对接群众日常需求。
三、激发社区管理积极性,增强社区“造血”功能
将搬迁社区商业门面、地下停车场等经营性资产运营所得收益按每年固定比例分配给相应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其中由县金凤凰集团(县城投公司)监管收取的门面租金每年按50%的比例返还给社区,由县移民后扶公司监管收取的门面租金,全部用于社区住房维修、基础设施补短板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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