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公示 | |||||||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细则(试行)》(黔医保发〔2021〕65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细则(试行)》(黔医保发〔2021〕66 号)文件要求,我县医保综合评估工作组对申报医药机构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三都县烨康药房有限公司等4家医药机构拟纳入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进行公示。 | |||||||
三都县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名单 | |||||||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
1 | 三都县烨康药房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三合街道深圳路51号 | |||||
2 | 三都县和家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建设路二店 | 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三合街道建设东路 | |||||
3 | 三都县和家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滨江苑店 | 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三合街道河滨路滨江苑4幢1层3号门面 | |||||
4 | 三都县九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大河政府门口 | |||||
公示期7天(2023年4月11日至4月17日),如有异议,请向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54-4810575 | |||||||
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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