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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贵州佳鹏木业有限公司为就业帮扶车间并兑现一次性补助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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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就业帮扶车间(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202235号)规定,企业申请、镇(街道)初审、人社部门审核,贵州佳鹏木业有限公司吸纳建档立卡已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移民搬迁劳动力21人以上,并依法签订6个月(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月(含)以上,符合认定为我县就业帮扶车间根据政策规定,拟认定贵州佳鹏木业有限公司为就业帮扶车间并给予兑现一次性就业帮扶车间补助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单位和补贴发放有异议,请向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77日-2025713
     受理电话0854-3028696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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