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就业帮扶车间(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22〕35号)规定,经企业申请、镇(街道)初审、县人社部门审核,贵州佳鹏木业有限公司吸纳建档立卡已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移民搬迁劳动力21人以上,并依法签订6个月(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月(含)以上,符合认定为我县就业帮扶车间。根据政策规定,拟认定贵州佳鹏木业有限公司为就业帮扶车间并给予兑现一次性就业帮扶车间补助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单位和补贴发放有异议,请向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3日
受理电话:0854-3028696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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