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20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非公证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6日之前)将书面异议及证据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法人综合服务区24、25号窗口)
联系方式:0854-3811018
序号 |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房屋(㎡) |
不动产用途 |
备注 |
1 |
包春芳 曹轩诚 |
曹煜 |
三都县三合街道小河社区敲钟坡 |
11.25 |
住宅 |
三都水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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