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包春芳)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编号:2025020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非公证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6日之前)将书面异议及证据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法人综合服务区24、25号窗口)

联系方式:0854-3811018

序号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房屋(㎡)

不动产用途

备注

1

包春芳

曹轩诚

曹煜

三都县三合街道小河社区敲钟坡

11.25

住宅


三都水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8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