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人社通〔2024〕95号)、(黔财社〔2025〕52号)精神,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剩余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
经审核,共有三都县自然资源局、中和镇中和社区中和小学、三都凤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符合补贴标准,其中三都县自然资源局2人,生活补助及保险费共计23906.4元;中和镇中和社区中和小学招用见习人员2人,生活补助及保险费共计16633元;三都凤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用见习人员1人,生活补助及保险费共计9001.31元。以上3家见习单位应兑现补贴总计49540.71元。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8月20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的,请到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联系电话:0854—3028696,监督电话:0854—3921042。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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