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3612418 成文日期: 2023-11-08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3-11-0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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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河镇委员会 大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大河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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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河镇委员会大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大河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属各工作部门

三都水族自治县大河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河镇委员会大河镇人民政府

2023711


三都水族自治县大河镇关于进一步加强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两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现制定大河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完善运行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大宣传,形成浓厚的未成年人保护氛围,让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觉悟得到提高;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大排查,及时发现未成年人在成长中存在的问题,对症施策及时为未成年人成长纾困;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大帮扶,及时解决未成年人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让未成年人得到健康成长;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督查,及时发现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责令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效率。通过“大宣传、大排查、大帮扶、大督查”让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现新突破,有效降低未成年人犯案率、受伤率,并进一步防范化解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风险隐患,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大河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陈 飞  大河镇党委书记

 潘洪福  大河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蒙国华  大河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

 吴绍书  大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曾纪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河分局局长

陆朝辉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河分局局长

          赵云宝  大河派出所所长

唐祖东  大河镇综治中心主任

杨再红  大河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员

覃昌耐  是大河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负责镇教育专班)

韦学波  大河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平茂丹  大河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工作员

代  妮  是大河镇村镇建设中心工作员(负责镇妇联工作)

杨  潇  大河镇党建办工作员

潘成都  大河镇水利站工作员

各中小学校长,各卫生院,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工作专班负责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具体指导,组织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导处置。专班下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站设在镇综治工作中心,具体负责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日常事务。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持续抓好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让未成年人能够健康成长,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镇级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站设在镇综治工作中心;村(社区)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点,服务点设在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负责统筹推进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势,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督促各部门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一是镇级未成年人保护站落实专职人员主抓未保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建立辖区内困境未成年人台账,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身份识别和临时救助,指导村(社区)建立未成年人服务点,配合县级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村(社区)设立未成年人服务点,由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掌握辖区内未成年人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家庭贫困、家庭暴力等困境儿童的情况,协助县、镇开展调查摸底和定期走访工作,并根据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需要情况,提供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镇未保站】

(二)建立健全“三大体系”,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强化“排查预警”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各类动态信息工作台账。镇未保站牵头,开展全镇未成年人排查工作,摸清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儿童、闲散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特殊未成年人底数和生活现状。分类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个人档案,对辖区未成年人进行分类分级风险研判,为全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完善监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民政、卫健、公安、司法、团委、妇联等业务优势,发现未成年人敏感信息,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镇教育专班牵头,建立适龄未成年人辍学、失学、逃学信息通报制度,各中小学校要将未成年人的辍学、失学、逃学信息及时通报镇级及其家长(或监护人);镇卫生院牵头,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未成年人孕检、产检、终止妊娠等信息台账登记;镇社会事务办牵头,结合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定期通报流浪未成年人相关台账;大河派出所结合未成年人及直系亲属案件办理情况,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实时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职案件,定期反馈涉案未成年人相关信息台账;镇团委牵头,结合儿童保护、志愿服务工作发现的未成年人问题并建立台账。同时,发动社会参与,增强邻里及群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强化教师、医生、村(社区)两委等特殊职责人员及亲友的发现报告义务,建立发现报告机制,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面临无人监护照护以及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三是完善统计分析报告制度。镇未保站结合县级工作安排指导,综合分析研判全县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对未成年人实行绿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分级保护,组织对绿色等级未成年人平时进行随访、关注。对黄色等级未成年人每月进行走访,了解其生活、健康状况;对橙色等级未成年人安排人员“一对一”结对帮扶,按周开展走访;对红色等级未成年人立即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生活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救助保护措施。【责任单位:镇未保站、大河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镇教育专班、镇团委、各中小学、各卫生院、各村(社区)】

2.强化“关爱帮扶”体系建设。着力聚焦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三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镇未保站牵头,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困境特殊未成年人底数和生存现状,分类建立动态信息工作台账,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持续深入推进“爱心爸爸(妈妈)”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联结机制,积极协调县直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对特殊未成年人开展分类救助、保护、援助等服务,确保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镇社会事务办牵头,按照“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执行全额资助,对困境未成年人中的低保等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定额资助。落实流浪未成年人各项救助保护工作,在做好街头劝导、日常生活救助、寻亲、护送返乡等服务的同时,对因父母服刑或失踪、患大病、重度残疾等其他原因无力抚养而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以及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婴幼儿,报请由民政部门协调相关监护责任人或监护责任单位妥善安置,切实为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回归学校提供有利条件,解决其生活、学习、教育等问题。镇教育专班牵头,对辍学、失学的未成年人由村(社区)、学校和家长(或监护人)共同做好辍学、失学人员的劝学、返学工作;对因家庭或自身原因面临生存困境、成长困境的青少年提供资金支持,给予生活照顾和情感关怀,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未成年人不失学辍学。派出所牵头,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法律援助工作,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社区矫正,帮助解决其生活、心理及维权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各村(社区)对长期处于亲情缺失、家庭教育缺失、安全监管缺失的留守儿童,开展“代理家长”和“一对一关爱帮扶”等活动,形成关心爱护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有条件的村(社区)充分利用好“儿童之家”,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咨询辅导等服务。二是抓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由综治中心牵头,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以村(社区)为单位,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逐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推进未成年人犯罪及被害预防工作,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严厉打击倚强凌弱未成年人的罪恶行径,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成长环境。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对新入职教职员工开展入职审查。镇未保站、村未保点要主动作为,统筹各方、形成合力,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责任单位:镇未保站、大河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镇教育专班、各中小学、各村(社区)】

3.强化“综合预防”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保护工作体系的思路,进一步压实各自工作职责,筑牢家庭、学校、社会综合、网络、司法“五道保护防线”,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一是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镇妇联牵头,开展“幸福家”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五老”在家教、家风、家庭建设中的优势和作用,对有需求的受侵害未成年人家庭提供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防侵害知识宣传服务。镇未保站牵头,指导各村(社区)对未成年人父母外出务工的签订书面委托监护协议,并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开展监督。二是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线。由镇教育专班牵头,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以案释法、开设法治课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镇未保站牵头,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河局分继续加大学校周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强校园周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宣传,配合县综合执法局大河分局、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水利局持续深入开展“护校安园”等专项行动,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优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交通排查治理,消除交通隐患,优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保障,共筑校园安全屏障。三是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防线。乡镇未保站要全面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体系。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化服务。县综合执法局大河分局要加强对网吧、娱乐场所、酒吧、酒店、夜宵店(摊)以及学校周边等社会场所巡查询问,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法行为和接纳未成年人违规经营行为。四是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由镇宣教中心牵头,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团委、妇联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净化未成年人的网络环境,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监管体制。各中小学要发挥教育引导作用,规范中小学手机管理,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网络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沉迷网络。依法严厉打击通过网络以网络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侮辱、诽谤、涉黄、暴、恐、赌、毒,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五是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由镇综治中心要配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做好帮教挽救;对严重、恶性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抚养、探望等案件。落实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跟踪帮扶等审判延伸工作。把未成年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责任单位:镇未保站、大河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镇教育专班、各中小学、各村(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形成最大合力。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整合资源,加大力度做好大河镇未成年人保护的调度工作,按照各单位职能职责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事宜,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成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宣讲,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加强对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信息上报。村(社区)要充分结合职能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五前向镇未保站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严格督促检查。镇未保站要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各村(社区)、镇属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导致全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度缓慢,镇未保站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恶性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各村(社区)、镇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推进落实措施,及时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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