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698025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4-12-23 10:04 |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中共大河镇委员会 大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大河镇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
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工作部门: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我镇森林资源,确保大河镇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促进我镇林业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决定成立大河镇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潘洪福 镇党委书记
韦运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韦廷帅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民武装部长
副 组 长:韦荣团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大康 镇党委副书记
潘海南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石本鹏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石昌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蒙经伟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吴绍书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俊丽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琛祚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汤晋丰 镇合江社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陆朝辉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河分局局长
刘格沙 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艾灿富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各村(社区)指挥长、各村(社区)支书(主任),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林业)、镇应急办公室和县专职消防队大河支队全体同志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韦廷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艾灿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调度、协调和督导等日常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0854-3811006)。
组长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负总体责任;办公室主任对具体工作作指导,并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负具体责任;包村领导落实各村和所分管部门(行业)森林防火工作负分管责任;各村(社区)指挥长、支书(主任)对本村森林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
中共大河镇委员会 大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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