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163127 成文日期: 2021-08-20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1-08-20 10:30
发布机构: 都江镇人民政府 文件有效性:

《都江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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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黔农领办〔2019〕2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行动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都江镇启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解读具体内容

《都江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二)行动原则

(1)镇级主抓。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强化镇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镇、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二十个环境整治工作组,组长由各村驻村工作队长担任,其成员为各驻村工作队员及村支两委,人员调度、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同时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2)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3)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反对形式主义,决不搞“刷白漆”、建“遮丑布”等劳民伤财之事,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4)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5)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行动内容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全市所有行政村要重点做好村庄内“五清一改”

(1)清理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

(2)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3)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4)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5)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建立文明村规民约,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鼓励通过集体倡议,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各地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按照环保相关规定就近妥善处置清理收集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各地可在完成“五清一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村庄内部村庄绿化、道路硬化等其他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组织实施

(1)工作部署。2019年3月开始在全镇范围启动实施。各村(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明确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3)集中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4)持续推进。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给予适当奖励。

三、政策发起的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今年以来,都江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通过两年努力,预期实现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0%以上;农村粪污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户房前屋后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村庄“路边、水边、房边”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有效运作,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基本建立,全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