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461181 成文日期: 2021-06-03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1-06-03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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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江镇“扫黄打非·新风2021”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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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都江镇“扫黄打非·新风2021”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工作部门:

《都江镇“扫黄打非·新风2021”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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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镇“扫黄打非·新风2021”实施方案


“扫黄打非”是党管意识形态的重要抓手,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处在意识形态斗争前沿。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是巩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阵地的有效途径,是维护群众利益并获得群众支持的重要措施,是确保“扫黄打非”保持生命力的根本保障。根据省、州、县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开展“扫黄打非”的总体要求,现特制定镇“扫黄打非”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大“开展‘扫黄打非’,抵制低俗现象”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社区、进村、进企业、进学校,夯实“扫黄打非”的工作基础,使“扫黄打非”工作扎根基层,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职责、有设施、有措施、有手段、有成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抵御有害思想和文化的侵袭,占领基层宣传思想阵地,营造健康向上、规范有序的文化环境,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夯实维护全镇社会稳定的思想和文化基础。

工作原则:(一)坚持服务人民、依靠人民的原则。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找准“扫黄打非”工作进基层的出发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黄”、“非”问题,在服务群众中赢得群众。要以调动群众参与“扫黄打非”的积极性、主动性为着力点,夯实“扫黄打非”工作基础,为“扫黄打非”提供源源不断动力,确保其活力和持久生命力。

(二)坚持党委领导、各司其职的原则。各部门、各村要将“扫黄打非”作为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谋划,着力推动。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作用,使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全面提升我州“扫黄打非”工作水平,夯实“扫黄打非”工作基础,各级“扫黄打非”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充分履行推动“扫黄打非”进基层的相关职能。

(三)坚持借用平台、相互推进的原则。要把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各项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借大势、用平台,主动融入,相互推进,形成最佳工作效果。

(四)坚持创新为本、重在实效的原则。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扫黄打非”进基层要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在创新工作方式上大胆实践。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开展“护苗2021”“秋风2021”专项行动为平台,大力扫除淫秽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非法有害信息和出版物,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和假媒体假记者、侵权盗版行为等问题,努力实现全社会全天候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文化权益。

(一)通过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总体工作中进行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检查考核,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强化机构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镇、村等基层党政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使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全面提升全州“扫黄打非”工作水平,夯实“扫黄打非”工作基础。

(二)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扫黄打非”的思想认识,自觉抵制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和其他非法出版物;组织和发动群众自觉投身到“扫黄打非”工作中来,主动监督出版物市场,积极举报辖区内兜售非法出版物的地摊、游商及其他违法行为,使各类非法出版物无处藏身,在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营造健康、文明的文化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扫黄打非”工作机制。

1.基层“扫黄打非”工作要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将“扫黄打非”工作成效要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考评范围,作为评选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单位和检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果的重要指标。

2.根据“扫黄打非”工作“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各村支部主要负责人是“扫黄打非”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与此同时,各社区、各村要明确一名“扫黄打非”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基层“扫黄打非”各项制度的落实,负责“扫黄打非”有关政策信息的上传下达,负责组织开展辖区的“扫黄打非”行动;确定专(兼)职人员,承担本辖区“扫黄打非”各项具体工作和任务。对在“扫黄打非”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酿成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3.发挥镇“扫黄打非”工作机制作用,镇市监分局、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积极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发挥村(社区)群众、保洁员、护林员等人员作用,建立“扫黄打非”信息员队伍,及时掌握本地区涉“黄”涉“非”动态底数和重点点位。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志愿者作用,建立健全“扫黄打非”义务监督员队伍。各部门、各村“扫黄打非”有关人员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设立快速反应通道等方式,明确责任,密切联系,快速互动,构建一个将村(社区)“扫黄打非”工作与正在推进建设的镇综治中心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结合,实现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等工作目标。

(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基层群众思想认识。

1.设置“扫黄打非”宣传栏,普及“扫黄打非”政策知识,通报“扫黄打非”信息动态,公布“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制度,使“扫黄打非”知识进村入户,反盗版、用正版观念深入人心,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将“扫黄打非”纳入村规民约中,增强群众“不买、不读、不用、不传非法出版物”的自我约束意识,提高对非法出版活动的警觉性和义务监督出版物市场的自觉性。

3.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扫黄打非”进村进组。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包括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室、农家书屋等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提供支撑条件。

4.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利用群团组织网络和基层阵地推进“扫黄打非”工作,抵御有害思想、文化对青少年的侵蚀,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广大青少年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积极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队伍的作用,鼓励建立群众组织,保护青少年,助力“扫黄打非”。

(三)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非法出版活动。

1.在镇、社区、村级公示栏显要位置公布“扫黄打非”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及时举报周边非法出版活动,尤其是地摊游商兜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

2.制定完善并广泛宣传“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激发基层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对于举报“制黄、贩黄”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的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

3.社区干部、村“两委”干部、文化协管员及其他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熟悉情况、信息灵通的老党员、老教师、青年志愿者对农村、社区出版物市场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报告非法出版物的批销、藏匿、传播及游商兜售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要把推动“扫黄打非”工作进基层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各部门、各村“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州、县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地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工作,争取支持,并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支持与配合,确保工作必要的经费投入和组织保障。

(二)制定实施方案,分批稳步推进。有计划、分步骤

地推动“扫黄打非”工作进基层。镇综治办“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牵头,制定方案,加强检查监督;落实经费,实行分类指导;各村要按照有关方案,迅速开展工作,尽快见到实效。为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既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更要保证质量,务求取得实效,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