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1526790 | 成文日期: | 2022-05-16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2-05-16 15:41 |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根据《中共黔南州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3+1”保障全面“回头看”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三都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3+1”保障全面“回头看”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巩固夯实好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结合都江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抓好风险排查整改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对全镇农村户籍人口开展监测帮扶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乡村振兴驻村干部作用,围绕收入变化及“3+1”保障巩固情况,紧盯监测对象帮扶措施是否精准,风险消除是否属实,脱贫是否稳定等问题为重点开展集中排查,排查结果由村(社区)逐一分析、逐一整改。确保相关工作稳定良性运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组织领导
为统筹做好辖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3+1”保障全面“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岑文丙 镇党委书记
王成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国全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韦利剪 镇党委委委员、纪委书记邓安龙 镇党委委委员、组织委员
石荣学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陆义用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潘长青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潘显坚 柳江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潘富磊 仁和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吴邦勇 月亮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莫海龙 联兴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潘洪津 坝辉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杨胜通 怎雷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王治理 光明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蒙经伟 复兴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潘成田 振兴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韦 伟 达荣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徐 华 高新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崔从敏 上江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何绍智 坝街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张 铸 打鱼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石本推 高坪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潘政铭 新合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王炳武 来术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姚秀辉 中坝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王任飞 灵山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莫本庸 大坝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潘 许 滨江社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长
镇各业务专班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村振兴工作站,王国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乡村振兴工作站人员为办公室工作员,统筹调度做好“3+1”保障全面“回头看”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排查时间:2022年4月24日至5月20日
四、排查对象:全镇农村户籍人口
五、排查内容
(一)抓好返贫致贫风险排查。一是对风险已经消除的,逐户排查分析风险消除是否稳定,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开展回退后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对发生新返贫致贫风险的进行风险再识别;二是对整户无劳动力已标注风险消除的进行风险消除回退;三是对历史预警线索中没有纳入监测的开展全面核查、全部纳入评议,通过入户调查、群众授权等程序,准确掌握预警线索对象家庭生产生活、刚性支出等情况,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集中研判后召开评议会。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因学、因产业失败、多次预警且未纳入监测的预警线索要重点核查;四是对2021年以来有住院就诊的困难群众,即累计自付费用超过4000元的脱贫户、累计自付费用超过10000元的一般农户进行排查。重点调查家庭收入支出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刚性支出能否稳定解决,尤其因病负债的,核实准确后纳入评议。对家庭总收入扣除自付金额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标准却未纳入监测的,对刚性支出是否影响家庭基本生活逐户研判分析,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开展识别;五是各村驻村工作队、网格员要开展因灾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对低温雨雪及其次生灾害导致生产生活受到影响的农户进行全面核实,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对符合纳入监测的,要按程序及时纳入监测帮扶。
(二)抓好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排查。结合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帮扶措施是否落实且精准、有效。一是当前风险稳定消除的,梳理纳入以来的帮扶措施,及时登记更新,跟踪成效,做好走访宣传,确保风险消除稳定,落实好监管责任。二是当前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没有消除风险的对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风险原因、发展需求,精准施策。有劳动力却只有低保政策简单“一兜了之”的监测对象,根据家庭情况“一户一策”落实整改,确保户户有稳定增收措施。
(三)抓好“3+1”保障巩固情况全面排查。排查控辍保学政策措施是否持续推进、农村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失学辍学问题是否反弹、学生资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排查大病救治、慢性病救助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农村家庭医疗刚性支出变化情况、家庭总收入扣除住院自付金额后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情况及对基本生活的影响情况;排查农村家庭住房为C级、D级危房的,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情况;排查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巩固提升措施以及问题反弹整改等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分析研判,对“3+1”保障当中只要其中有一项存在短板的都要纳入评议,符合监测对象的要按程序及时纳入监测。
六、督查组
组 长:王国全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韦利剪 镇党委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胡魁明 镇数据监测中心工作员
“3+1”保障专班人员、镇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七、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展排查。坚决杜绝侥幸心理、过关心态,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3+1”保障全面排查整改方案,按照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过关的要求,认真对照,统筹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拉网式、全方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留死角死面,边排查,边建立问题台账,对有问题户要及时录入预警线索系统, 做到推动工作落实。排查一户整改一户,同时在乡村振兴APP系统完成整改操作,否则该户排查未完成。村(社区)全面排查结束后,召开村级评议会议,对符合纳入监测的,应纳尽纳,要按程序及时纳入监测即帮扶措施。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监测对象及时申请回退,对存在因农户刻意隐瞒收入、家庭情况等原因造成误识别为监测对象,需进行清退,经过评议程序后申请清退操作,各村(社区)于4月29日、5月6日、5月13日、5月20日、上报(附件1排查调度表,附件2问题台账表);5月20日前村级评议会议图片、签到册,会议记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上报乡村振兴工作站胡魁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