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1523447 成文日期: 2022-05-16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2-05-1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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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 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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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26及《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222号)精神为及时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按时完成发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精准核实补贴面积,精准化、规范化开展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依法依规公开补贴资金发放信息,采取一卡()直接发放补贴等方式,4月底完成补贴资金发放,让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领导,推动补贴工作快速有序实施,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成如下:

长:何客冈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谢朝栋县政协副主席、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志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娟娟县财政局局长

员:王国全都江镇党委副书记

吴贵波九阡镇党委副书记

吴光明三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春贵凤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余思平普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荣团大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明转周覃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潘文林中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兴莉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安明远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刘兴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杨忠热、韦忠凯、张友倩等为工作员,负责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编制、数据审核、跟踪调度、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补贴对象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针对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各镇(街道)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针对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标准和依据

本次补贴发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粮食大豆生产台账的通知》精神,以各镇(街道)核实上报的《2022年粮食作物生产台账》为依据进补贴发放。经各镇(街道)统计,全县水稻核实总面积为168494.6亩,按上级补贴总金额282.06万元,折合补贴标准为16.74/亩。

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镇(街道)

补贴作物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元)

备注

水稻(亩)

三合街道

6800.0

16.74

113832.0


凤羽街道

5300.0

16.74

88722.0


大河镇

28100.0

16.74

470394.0


普安镇

18300.0

16.74

306342.0


都江镇

26194.6

16.74

438498.0


中和镇

35800.0

16.74

599292.0


周覃镇

30600.0

16.74

512244.0


九阡镇

17400.0

16.74

291276.0


合计

168494.6

16.74

2820600.0


兑付时间20224底前完成兑付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认真核实种粮农户基本信息。各镇(街道)以20224月核实完善上报的《2022年粮食大豆生产台账》中实际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精准核实农户种植面积、身份证信息一卡通的折(卡)账号、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填《三都县2022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清册》(附件1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严格执行两级张榜公示制度。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镇(街道)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收集保留影像资料,做好痕迹管理。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发放方式等,并标明监督举报电话、联系人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出现异议,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并再次按照程序逐级张榜公示。

(三)严格审核发放补贴。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各镇(街道)补贴材料和补贴工作进行审核和督查,重点督促检查各镇(街道)提交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与农户认定面积是否规范、补贴清册是否精准、是否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等,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精准到位。补贴发放以镇(街道)为单位,采取核准一个镇(街道)发放一个镇(街道)的原则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事关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以认真、细致、务实工作作风做好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各项工作。各镇(街道)实行镇村两级同步公示,并于421日前完成公示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于423日前完成审核和系统导入,县财政局于424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集中统一发放到户。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镇(街道)要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要采取召开村民大会、院坝会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等工作宣传。积极引导种粮群众和主体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强化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制度,适时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挤占、截留、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依纪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附件:三都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清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