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506757 成文日期: 2022-09-21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2-09-21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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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水族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明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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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范围

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设为100元(仅适用于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缴纳)、3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10个档次。

政府补贴:为了鼓励城乡居民参保,政府对本辖区户籍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标准越高。按照参保缴费人员当年选择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补贴(例如:参保人每年缴费300元,政府就补贴30元,参保人当年个人账户就收入330元;参保人每年缴费3000元,政府就补贴300元,参保人当年个人账户就收入3300元)。
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仍按100元缴费的,政府保留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

参保人员补缴按补缴办理时的缴费档次政策执行。参保人员补缴或未能按年缴费的,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三、养老待遇

(一)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者保险待遇。

(二)待遇计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65周岁后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支付终身。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缴费档次(元/年)

参保对象

政府补

/

政府补贴总金额(元)

个人账户收入总金额(元)

基础养老金(元/月)

年满60周岁每月领取养老金(元/月)

15

15

每月政府

补贴

15

100

仅适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

30

450

1950

118

132

300

普通参保人员

30

450

4950

118

153

400

普通参保人员

40

600

6600

118

165

600

普通参保人员

60

900

9900

118

189

800

普通参保人员

80

1200

13200

118

213

1000

普通参保人员

100

1500

16500

118

237

1500

普通参保人员

150

2250

24750

118

296

2000

普通参保人员

200

3000

33000

118

355

2500

普通参保人员

250

3750

41250

118

415

3000

普通参保人员

300

4500

49500

118

474

参保人员如发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死亡)情况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转移接续(由继承人继承),个人利益不受损失;待遇人员死亡可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500元。

(三)办理方式: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和社保卡到户籍所在的镇(街道)人社中心申请待遇。

四、缴费渠道

1.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各大银行手机APP等渠道进行自主缴费;

2.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窗口缴费;

3.县内各银行网点进行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