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680799 成文日期: 2020-08-18
文 号: 九府通〔2020〕29号 发布时间: 2020-08-18 20:42
发布机构: 三都县九阡镇人民政府 文件有效性:

九阡镇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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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队,镇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派优秀干部领创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有关工作的通知》(三组通2020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企业需求,现我镇6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有领创人才需求。

(一)选派对象

九阡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派条件

对熟悉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具有驻村工作经历,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优先选派。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领创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放宽;

3.以下人员不得参与选派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处分仍在影响的;

(3)曾因经济原因受处分或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4)现任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队员不作为选派对象;

(5)其他不符合领创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