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521780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
文 号: | 普府通〔2021〕8 | 发布时间: | 2021-04-01 12:00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镇属各站所办,各村民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在各镇(街道)成立生态环境委员会机构的通知》(三环委办通〔2021〕2号)要求,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普安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主任:潘洪敏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主任:潘志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张仁江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政鹏 镇党委副书记
张春贵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谭 松镇党委委员、普安派出所所长
龙圣能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正宇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覃治霖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唐天霸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麒麟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兰 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福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银辉 普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周元隆 交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吴安良 普安镇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潘宗荣 县行政综合执法局普安分局局长
刘纪辉镇党政办负责人
陈守玉镇财政所负责人
张仁燕镇司法所所长
陈凯镇环保办负责人、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莫加成 镇扶贫和移民工作站负责人
李珍雪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员
吴荣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
李永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
吴从海镇计生办负责人
欧斌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
平俊毅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
镇环委会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潘志康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福寿、唐天霸、陈凯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绿色发展工作组牵头部门为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组长由李珍雪兼任。
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工作组牵头部门为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组长由李珍雪兼任。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组牵头部门为镇环保办,组长由陈凯兼任.
污染防治工作组牵头部门为镇环保办,组长由陈凯兼任。
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牵头部门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长由平俊毅兼任,副组长由李永胜兼任。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组牵头部门为镇自然资源所,组长由陈凯兼任。
各专项工作组的参与部门由牵头部门视工作需要统筹协调确定。
二、其他事项
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不刻印公章,如需印发文件,由镇党政办代章。
该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部门接任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