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1526273 成文日期: 2022-05-16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2-05-16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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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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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以“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和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制度,确保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快速、正确、有序,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普安镇境内发生或周边发生并威胁本镇森林资源安全的重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

  1. 工作原则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二)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组织指挥体系

普安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承亚 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仁江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韦绍积 党委副书记

龙圣能 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唐天霸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黄麒麟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贾 磊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荣梅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福寿 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正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余思平人民政府副镇长

包森会 人民政府副镇长

普安派出所所长

潘宗荣 综合行政执法局普安分局局长

韦银辉 普安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周元隆 交梨社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韦家宁 普安财政所所长

韦学研 人大副主席

何 亮 人大副主席

成 员:刘纪辉 党政办负责人

陈守玉 财政所副所长

陆廷荣消防队队长

余荣成 镇社会事务办工作员

张仁燕司法所所长

胡海珊 镇综治办负责人

李永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

张加平普安卫生院负责人

罗昌波 普安供电所所长

潘志兵 普安中学校长

普安小学校长

李延军交梨小学校长

燕高村党总支书记

石元品阳基村党总支书记

吴永重阳村党总支书记

周元隆普屯村党委支书记

侯国华交梨村党总支书记

王恩文前进村党总支书记

张加贵高硐村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余思平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森防办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执行镇人民政府的决定;联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试、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工作职责

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属地管辖、先期处理、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对区域内的森林火灾进行处置工作。

(一)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召集成员开会,审议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县防火工作方针、政策;组织指挥扑救全镇重特大森林火灾。

(二)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职责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森林防火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报告森林火灾信息,搞好值班调度和统计,建立火灾档案;起草森林防火有关文件,牵头制定森林防火预案和森林防火基础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助和指导各村管理护林员开展工作;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做好各成员部门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森防检查和相关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负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配合侦破和查处火灾案件。教育全镇农村群众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改变落后的野外生产用火;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宣传。

消防队:组织民兵和应急消防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根据需要就近调集兵力,支援扑救工作;负责对扑火前线指挥部和保障沿途交通顺畅及火灾现场的安全警卫工作。

普安派出所:组织民警参加护林防火和扑灭森林火灾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护扑火现场秩序和保障沿途交通顺畅及灾区社会治安,按县林业局的委托办理涉火案件。

财政监督、检查森林防火基础建设计划的实施;保证森林防火配套资金到位;督促落实配套资金。

社会事务办:负责森林大火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对灾民所需的粮食、食品等物资的调配和供应。

各村民委员会开展护林员管理等“村为主”工作,制定村级森林防火预案,组建森林防火消防队伍和组织扑火力量,开展防火宣传,组织扑救辖区内森林火灾。负责管理本行政村的护林员,监督护林员开展工作。

四、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1. 各村要对森林火险、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出现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征兆或森林火灾有扩大迹象时,第一时间报告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对于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镇森防小组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及时将信息报到县森防办,并随时报告火场的最新动态信息。

  2. 镇森防办负责收集、处理、研究全镇各村森林火灾、火情信息,根据对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镇森防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3. 镇森防领导小组综合从各方面得到的火险、火情信息,准确判断森林火险、火情发展态势,制定正确应急方案,科学组织防火扑救。

五、预案的启动

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时,首先启动村、镇级森林防火预案,并同时上报县森防指挥部。

六、镇森防小组负责人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的相关措施

(一)镇森防小组接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应采取下列相关措施。

1.与火灾所在地立即联系,搞清火场情况。安排当地行政村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并迅速根据灾情启动镇级森林防火预案。

2.镇森防小组根据森林火灾发展状况,按程序迅速报告县森防指挥部。确保火场信息传递迅速准确,保证扑救指挥通讯的畅通和物资供应到位。

3.凡本辖区相邻镇行政边界发生火灾,应及时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

(二)镇森防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的职责。在接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应采取下列相关措施。

1.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应到森防办或火灾现场坐镇指挥。

2.立即召集森防成员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办法和处置方案,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3.对于发生在相邻镇行政边界地区的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按程序上报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并建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火救灾指挥部,共同扑救。

七、应急组织措施

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应设立前线扑火指挥部。并下设作战组、后勤组、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组,负责扑火指挥、灭火部署、火情监视、通讯联络、后勤保障、火灾案件查处、信息资料等。

(一)作战组:

1.按照前线扑火指挥部的布置,及时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并迅速组织力量扑救。

2.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了解扑火情况,并负责向前线扑火指挥部和上级报告。

(二)后勤组: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党政办等单位和部门组成其职责是:

1.调集和分配扑火工具、车辆、通讯器材等。

2.根据前线扑火指挥部要求提供粮食、饮水、物资供应计划,及时组织调配供应。

3.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的后勤营地。

(三)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组:

普安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等单位组成其职责是:

1.负责火因调查,对接森林公安,依法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并上报上级。

2.掌握受灾林区社会动态和负责灾区社会治安、警卫工作,做好救灾物资接受、管理工作。

3.做好灾民生命财产的抢救、疏散、安置工作。

八、扑火力量的组织

以村组织的民兵生态护林员、村级扑火队等人员为主,由镇森防办就近调动统一指挥。一旦发生火情,村民兵等人员应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调遣灭火。

、火灾案件查处和善后处理

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森防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公安、林业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备注:成员职务如有变动,在未行文明确之前,由其接任(替)人员自然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