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632669 | 成文日期: | 2023-08-05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3-08-05 12:39 |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2023年度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指标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健全规范年行动,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做好我镇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普安镇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承亚 镇党委副书记、普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包森会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银辉 普安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家宁 普安财政所所长
成 员:周乐德 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负责人
徐仕柳 普安镇工作员
吴从海 普安镇工作员
覃云雪 普安镇工作员
各村支书、主任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辖区内参保群众及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发挥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普安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韦银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包森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周乐德、吴从海、徐仕柳、覃云雪等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以及协调沟通、配合县级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县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始终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持续巩固“不敢骗”的高压态势、织密“不能骗”的监管网络、健全“不想骗”的长效机制。以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为契机,强化医保行政监管责任,全力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三、工作职责
(一)配合县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根据县级工作安排和要求,积极配合县级部门做好医保基金日常监管、巡查工作。巡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是否悬挂“定点医疗机构”标识牌、是否悬挂投诉举报电话,举报渠道是否畅通等。
(二)扎实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工作。一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二是深入定点医药机构、深入基层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参保人员医保基金监管条例知晓率;三是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的联动监督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提高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监督意识、法治意识,推进全民医保、法治医保和廉洁医保的建设,充分认识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二)严守医保基金政策法规。镇村两级要加强对医保基金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镇、村干部和驻村网格员自我警示意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切实维护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