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201908 | 成文日期: | 2024-01-29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4-01-29 09:53 |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保障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防控责任,突出“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成立普安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指导森林防灭火的各项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先烈 镇党委书记
潘承亚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吴庆林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 组 长:杨秀婷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韦绍积 镇党委副书记
唐天霸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崔月梅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韦 毅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余思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包森会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佳宾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银辉 普安社区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周元隆 交梨社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韦家宁 财政所所长
石元品 综合行政执法局普安分局局长
韦学研 镇人大副主席
岑文端 燕高村村级指挥长
石昌道 交梨村村级指挥长
过 明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各站所(办)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队长及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专班), 吴庆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平俊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村级森林防火工作组、突发森林火灾现场处置组、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组、资金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督办督查和追责问责组七个相关工作组,负责抓好森林防灭火具体相关工作。
三、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杨先烈 镇党委书记
潘承亚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吴庆林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平俊毅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
韦朝婷 党政办公室工作员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专班)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各工作组及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联络;统筹指导、督促各村森林防火工作;承担会议组织、重要文稿起草审核、信息收集报送、资料管理等工作。
(二)村级森林防火工作组
1.高硐村森林防火工作组
组 长:刘佳宾
副 组 长:况兆春、张加贵
成 员:高硐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村支“两委”及全体护林员
2.交梨村森林防火工作组
组 长:石昌道
副 组 长:胡丝竹、王治宇
成 员:交梨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村支“两委”及全体护林员
3.前进村森林防火工作组
组 长:包森会
副 组 长:郭卫、王恩文
成 员:前进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村支“两委”及全体护林员
4.普屯村森林防火工作组
组 长:周元隆
副 组 长:李先强、梁前林
成 员:普屯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村支“两委”及全体护林员
5.燕高村森林防火工作组
组 长:岑文端
副 组 长:黄雨、杨涛
成 员:燕高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村支“两委”及全体护林员
6.重阳村森林防火工作组
组 长:余思平
副 组 长:韦景象、吴永银
成 员:重阳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村支“两委”及全体护林员
7.阳基村森林防火工作组
组 长:石元品
副 组 长:龙运兴、吴登良
成 员:阳基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村支“两委”及全体护林员
工作职责: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年度村级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好本村森林防火工作,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本村重要工作日程,建立村级义务扑火队,落实好本村森林防火分片包保责任制,完善包保备案表;负责督促、指导本村护林员做好巡山护林工作;严格按照县、镇要求,常态化做好本村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做好本村重点人员(聋、哑、呆、痴、精神病人、老人和儿童)台账管理和管控,确保不出现重点人员违规用火,带火进山入林;做好本村输配电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台账;做好灾后处理工作,若发生森林火灾,由村级承担主要灭火工作,各村要及时组织本村护林员和义务扑火队员到达火灾现场进行灭火,同时做好零碎火星的善后处置工作,直至所有明暗火全部熄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三)突发森林火灾现场处置组
组 长:杨先烈 镇党委书记
潘承亚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吴庆林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 组 长:杨秀婷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韦绍积 镇党委副书记
唐天霸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
崔月梅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韦 毅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各站所(办)负责人、各驻村工作队队长及村支书、主任
工作职责:制定森林火灾现场处置预案,负责防火期突发森林火灾的现场指挥调度、组织处置等工作,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办法和处置方案,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四)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组
组 长:吴庆林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唐天霸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韦银辉 普安社区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普安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专班)、社会事务办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火因调查,对接森林公安、派出所等,依法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并上报上级;掌握受灾林区社会动态和负责灾区社会治安、警卫工作,做好救灾物资接受、管理工作;做好灾民生命财产的抢救、疏散、安置工作。
(五)资金保障组
组 长:杨 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 组 长: 韦家宁 财政所所长
成 员: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森林防火基础建设计划的实施,保证森林防火配套资金到位,督促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正常运转。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杨 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党政办全体工作人员、食堂全体工人
工作职责:负责扑救火灾时的后勤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安排,对接县后勤保障组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七)督办督查和追责问责组
组 长:崔月梅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覃云雪 纪委办负责人
韦闯 纪委办工作员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督查各村落实各级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相关要求的情况,对在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过程中落实不到位,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各村、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二)各村要履行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省、州、县、镇的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各村务必每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村级领导带班值班名单及其联系电话报送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专班)平俊毅同志处。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适时督查值班情况,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向镇党政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专班)报告。
2.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根据本方案制定村级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和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完善村规民约、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建立村级义务扑火队名单、完善村级片区包保备案表、建立更新重点人员管理台账、完善输配电隐患排查台账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专班)平俊毅同志进行备案。
3.优化设置护林员森林防火值班巡查卡点,每个卡点必须由一名村支两委领导或驻村工作队员督促、指导护林员开展工作,原则上护林员值班巡查时间为:08:00-18:45;进一步压实护林员责任,加强对护林员的调度和管理,确保卡点值守人员在岗履职,流动巡查,对不到岗位的值班巡查人员及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作开除处理。
4.各值班巡查卡点要文明工作、耐心劝导,对上山的群众宣传好森林防火工作。
5.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专班)、镇纪委将组织人员到各村进行巡查督查工作落实和材料归档情况。
(三)当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突发森林火灾现场处置组必
须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指导处置工作,并第一时间将现场火灾情况报送至镇党政办公室。
镇党政办公室收到信息后,应第一时间将火灾情况报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并根据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工作指示,发布相关信息。
镇级各部门、各村在接收到镇党政办公室发布的信息后,应立即组织相关成员做好相应工作。
发生森林火灾后,由村级承担主要责任,并承担主要灭火工作,及时组织本村护林员和义务扑火队员到达火灾现场进行灭火,做好零碎火星工作善后处理,直至所有明暗火全部熄灭。村级应积极配合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组做好火因调查、灾区社会治安、灾民生命财产的抢救、疏散、安置工作。
镇应急值班室电话:0854-3980003
镇消防队电话:13885463242
镇派出所电话:0854-398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