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1400668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文 号: | 三合办发〔2022〕11号 | 发布时间: | 2022-03-24 22:05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各村(社区),街道各工作部门:
《三合街道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2日
为了做到及时、迅速、有效地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养殖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四个安全定位,落实农业绿色发展要求,深入贯彻《动物防疫法》和《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进一步提升疫病防控工作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这条主线,始终将有效防控动物疫情、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和防止生物安全事故作为中心工作的重点,强化动物疫病防控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动物疫控体系技术支持作用,提高预警预报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为建设生态畜牧业大县保驾护航。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成立指挥部。负责对街道行政区域内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决策、指挥和协调等有关重大事项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街道办主任
副指挥:分管农业副主任
成 员:党政办、财政分局、组织办、纪工委、应急办、宣传科、群众工作中心、产业中心、城市综合管理局、卫生部门、派出所、联防队、各村(社区)两委等部门。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分管农业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按照指挥部决策负责统一协调重大动物疫情的上报、控制和扑灭工作;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有关预警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积极密切配合上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的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负责确保重大动物疫情各项工作所需物资和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三)部门职责
1.党政办、应急办:负责动物疫情应急决策、处置措施的传达,动物疫情应急队伍的协调、调配、安排,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以及车辆、物资安排等后勤保障体系。
2.财政所:保障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储备,落实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
3.纪工委:负责对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群众工作中心:负责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处理群众上访事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5.产业中心
(1)密切配合上级动物疫情应急专家技术团队,对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2)调集动物防疫员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动物疫情的控制工作,完善动物养殖备案、防疫巡查、登记制度,分片负责,责任到人。
(3)做好动物疫情的监测、防控,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动物疫情做出全面评估,为指挥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4)诊断动物疫病,提出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划定和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5)参与组织对疫点内动物的扑杀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6)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7)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8)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易感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监管。
(9)建立紧急防控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品、器械、防护物资等。
(10)培训动物疫情防控应急队伍,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11)组织对疫点、疫区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6.派出所、联防队:密切配合上级动物疫情处置技术专家团队对疫点、疫区封锁、疫点内动物的扑杀、动物及其产品运输环节的检疫、监督,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宣传科: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全民群防群控意识,同时密切配合上级宣传部门对疫情的通报以及外界新闻媒体的采访等。
8.卫生部门:负责疫区内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疫情的防控工作,同时密切配合上级动物疫情处置技术专家团队的应急处置工作。
9.各村(社区):做好本村、社区群众的动物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人员安抚工作,同时积极密切配合指挥部疫情处置工作。
10.其他单位(部门):坚决服从指挥部的动物疫情处置工作的调配,相互协调,完成指挥部分配的各项处置任务。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在三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三合街道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按照预案规定和各自职责实施动物疫情应急工作。
2.完善机制,快速反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建立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和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必须迅速作出响应,严格、果断、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减少损失。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惯例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防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可能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各种情况及时分析、预警,做到将疫情控制在未发生或萌芽状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控,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三、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报告和认定
(一)监测
产业中心要密切配合上级动物疫情应急监控团队的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采样、监测,保证监测工作及时、快速、准确、高效,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决策。
(二)报告和认定
指挥部所有成员都是重大动物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报告人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按相关程序报告疫情。
1.报告和认定疑似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产业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动物防疫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初步核实情况,并将情况报告至指挥部,指挥部收到疑似疫情报告后,联系县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部门赶赴现场进一步核实作出初步判断,疫情不严重的,可即时处置,并做无害化处理或消毒工作。初步认为属于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由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将该情况报告相关部门认定。
2.报告的内容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的动物种类和品种、动物来源、临床症状、发病数量、死亡数量、动物免疫接种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
四、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原则
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疫情。指挥部根据疫情级别发出动物疫情工作指令,各成员实施应急响应时,应服从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指挥。
(二)应急响应的分级
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状态和疫情预警级别,指挥部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分为疫情处理应急响应(动物疫情发生时),疫情预防应急响应(未发生动物疫情但受疫情威胁时)两个级别。
(三)应急响应的启动
指挥部根据上级动物疫病防控专家技术团队分析监测信息、疫情发生情况,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如遇到较为重大的动物疫情,报请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四)疫情处理应急响应。(动物疫情发生时)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将及时启动疫情处理应急响应,指挥部联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果断地控制和扑灭疫情。
1.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联合上级疫情监控团队立即赶赴现场对疫情进行评估,对动物疫情进行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与报告,采集病料送实验室检测,及时将疫病情况向区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汇报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2.指挥部按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指示及上级疫情防控技术专家团队的建议,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3.指挥部按照上级的指示实施重大动物疫情区域及其物资的封锁、隔离、紧急免疫、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现场应急处理具体工作,并及时上报疫情处置进展。
(1)对疫区实施封锁。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人员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
(2)关闭疫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禁止畜禽进出疫区及畜禽产品运出疫区。
(3)扑杀并销毁染疫动物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扑杀并销毁疫点的易感动物;销毁疫区内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其产品。
(4)对病死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物资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理。对动物圈舍、用具、场地等进行彻底消毒。
(5)对疫区内其他易感染的动物实行圈养或者在指定地点放养,役用动物限制在疫区内使役。
(6)加强易感动物的监测,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或者预防用药,必要时,经专家评估,可扑杀疫区内所有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销毁相应的动物产品。
4.办公室督促各处置组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动物疫情调查、处理情况。
5.物资保障团队应定时检查重大动物疫病所需物资的储备情况,保证应急物资储备充足。
(五)疫情预防应急响应。(未发生动物疫情但受疫情威胁时)
1.密切保持与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按照有关动物疫病预防规划,切实加强动物强制免疫和全面免疫,确保免疫率和免疫效果;对易感染的动物随时进行检测。
4.全面加强现场各项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5.加强各自辖区内的动物养殖、经营、屠宰、运输加工等场所及其设施的消毒。
6.加强养殖、运输、屠宰和销售环节的动物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防止疫病的发生、传入和扩散。
7.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护能力和意识。
8.必要时暂停从疫情发生地引进相关动物及其产品。
(六)应急响应的终止
疫区内所有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至少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经上级疫情防控技术专家团队对动物疫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定可以终止应急措施,由指挥部报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再由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县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
重大疫情扑灭后,应进行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检查、分析,评估疫情风险等善后处置工作,对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三合街道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并成立应急队伍,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同时组织应急队伍每年进行培训和演练,及时调整和补充人员。
(二)物资保障
产业中心要根据《三合街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建立和维护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保障区内疫情发生时物资的储存和调运。
(三)资金保障
街道财政分局根据指挥部的要求,确保重大动物疫情封锁、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免疫、监测、控制等各项工作所需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及时追加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和补充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所需经费。
七、监督管理
指挥部各成员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动物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疫情突发事件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参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疫情或者在应急处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