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4095897 | 成文日期: | 2022-11-17 |
| 文 号: | 三合办通〔2022〕41号 | 发布时间: | 2022-11-19 16:10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各村(社区),街道各工作部门:
为全面落实河(湖)长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持续开展“清岸清水”活动,保持河道无垃圾和漂浮物,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不断增强街道辖区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生活环境的获得感,街道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第四季度‘清岸清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
二、活动人员:各村(社区)两委、街道各工作部门。
三、地点及人员安排:
1.各村(社区)自备工具,重点清理村级管辖区内的河流、水库岸上水域内的白色垃圾、漂浮物等杂物。
2.街道未下沉干部统一由黄大凯副主任带队参加“清岸清水”活动,负责清理都柳江麻光段沿岸污染物。
四.信息报送:活动结束后,以村为单位由本村水务专班联络员将清水清岸统计表、简报信息、图片打包整理好于11月21日前报送到街道水利站吴宗妙同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