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465059 | 成文日期: | 2025-04-01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5-04-01 15:27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修订)》(三考发〔2024〕3 号)、《关于通过“排队抓尾”统筹整合村(社区)考核工作的提示》要求,为确保街道各项重点工作安排落地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排队抓尾”同村(社区)考核工作统筹整合开展,切实做好基层减负。村(社区)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务实管用、奖惩并重原则,确保全面、公正、准确地评价村(社区)工作实绩,引导基层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充分调动村(社区)“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考核对象
三合街道10个村(社区)
三、考核时间
2025年2月中旬前
四、考核内容及计分方式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含指标考核、领导评价、加减分三个方面,涉及基层党建网、乡村振兴网、平安建设网、安全生产网、民生保障网,共计5大方面9项指标。
(一)指标考核
按照“排队抓尾”有关要求,聚焦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围绕“五个基本”建设,对标“五个看”,统筹从村党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村民委员会履行职责事项、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事项中设置《三合街道2024年度村(社区)考核指标评分表》,对于不属于村(社区)职责范围内或无力承接的工作事项,一律不纳入考核评价,村(社区)协助办理的事项,原则上不纳入考核。
(二)领导评价
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统筹组织实施,包括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街道工作组对村(社区)进行满意度评价。
(三)加减分
结合各村(社区)正负面情形,对村(社区)考核结果进行加减分。
五、考核方式及程序
各村(社区)年度考核一次性开展,具体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实地考核。查阅相关资料,开展实地走访。
(二)汇总分析。由街道党建办牵头,综合实地考核、各站办所考核指标打分、街道领导班子评价、加减分等情况,提出村(社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
(三)党工委研判。街道召开党工委会议,对村(社区)考核结果进行综合研判,确定考核等次、“排队抓尾”位次〈其中后进党组织按10%至20%左右的比例确定,先进党组织按10%左右的比例确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排队抓尾”确定为先进党组织的村(社区),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确定为中间党组织且排名靠前的村(社区)可酌情评为“优秀”等次,但“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街道村(社区)总数的30%;其他确定为中间党组织的村(社区),考核评定为“较好”等次;确定为后进党组织的村(社区),考核评为“一般”或“差”等次。同步开展“争比进位”突出村评选,后进党组织经过1年整顿提升为先进党组织的村,可评选为“争比进位”突出村。
(四)县级审定。村(社区)考核结果、“排队抓尾”位次按程序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经县委组织部组织纪检、政法、宣传等部门集中会审和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五)结果运用。考核结果要同评先选优、绩效分配、选拔使用等挂钩,相关结果运用适用于考核当年度。评为“优秀”等次的村(社区),在推荐评选年度先进、选派人员跟岗锻炼、定向招录推荐报考、选拔使用、经费补助等方面优先考虑。评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不得评选年度先进集体;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不得评先选优,不得作为“五方面人员”选拔进入街道领导班子,不得纳入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专项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年度考核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村(社区),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结对联系,定期到村(社区)开展谈心谈话,帮助找症结原因,提振干事信心,标本兼治解决突出问题;考核为“一般”或“差”以及后进村(社区)党组织,要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精准制定整顿措施,采取“五一”包保措施进行整顿,确保整顿成效。
(二)坚持统筹推进。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干部个人年度考核与村(社区)考核同步开展,同时将村(社区)考核结果运用到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中,村(社区)年度考核为“一般”或“差”,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干部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严明工作纪律。坚持求真务实的导向,注重过程管理,注重平时考评,严把考评质量,不搞“好人主义”,避免打“人情分”“照顾分”,确保考评工作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