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518382 成文日期: 2021-06-11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1-06-1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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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和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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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文件有关规定,结合《三都水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2022年》和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及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为切实抓好我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我镇处于三都县南端山地多、地形起伏大,地质环境脆弱,是三都县地质灾害易发区之一。目前,全镇已在册的地质灾害点主要有地孟村马安组滑坡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遭受地质灾害威胁共11户,危及人口60人,地质灾害隐患规模较大,稳定性差,危险程度高,已于2018年底工程治理,目前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由地孟村同监测员重点监测。汛期期间,各村必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认真执行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三查”制度,及时处置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力争实现全年地质灾害“零伤亡”。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机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准备工作;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及时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发布指令,紧急转移避险群众,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讯后复查,认真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措施,总结工作经验,规划部署下步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涉及站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领导。各村(社区)对本行政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层层明确责任,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站所和个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测群防能力。群测群防是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各村(社区)要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到位,特别是在汛期前要组织声势强大的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告知群众本辖区内哪些是险区、险情报告电话、紧急避险的信号、紧急避险路线、紧急避险集合地点等。镇自然资源所要专门制定宣传资料发至各村,并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各村(社区)要全力配合抓好宣传工作。通过深入广泛地宣传,使广大群众明白地质灾害的危险性,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参与防治工作,提高群测群防能力。

(三)切实抓好监测预警工作。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是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前提,是多年来各地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最有效的经验总结。对全镇重要地质灾害点,各村(社区)要落实监测员,在主汛期实行24小时监测制度,做好监测记录。各村组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监测员和监测措施,一旦有情况立即报告。各村(社区)每月月底要将辖区各灾害点的监测记录报送镇自然资源所进行汇总上报,镇自然资源所在可能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要及时通知和指导各村(社区)组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灾害点的监测员、村(社区)组必须落实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随时畅通。汛期期间,要坚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日报告制度,将有关情况每天报告镇自然资源所。出现重大险情的,有关村(社区)组和镇自然资源所要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

(五)制定防灾减灾预案。各社区村组要制定周密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案。一是要制定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案,明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和各项工作措施,明确各责任人及工作任务,系统周密地部署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要制定各灾害点的紧急避险预案,明确危险范围和威胁对象,出险信号、紧急避险路线、集合地点,落实监测员和责任人的责任,抢险应急队伍的组织实施等。三是要向险区群众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将监测预防和紧急避险的情况清楚明白地告知群众。四是要建立一支可靠的抢险救灾应急队伍,确保随时调用。

(六)认真抓好排查工作。各村(社区)在汛期前、中、后至少开展3次全面细致地险情排查工作,同时,根据重大天气情况要适时进行排查工作。要把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防治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防治措施,并将排查结果和落实措施情况及时报告镇自然资源所。镇自然资源所要及时到现场查看,核定险情,指导各村(社区)做好防治工作。各村(社区)对已制定防灾预案的灾害点,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及时掌握灾害点的变化情况,一旦有变化,要及时报告和确定应急排险方案、抢险措施,该搬迁撤离的必须搬迁撤离,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狠抓督查落实工作。镇政府成立汛期地质灾害检查组,检查组定期对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镇人民政府。镇纪委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村(社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村(社区)也要成立汛期地质灾害检查组,检查本区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镇人民政府决定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承辉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岑文丙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玉友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潘道进 镇党委副书记

张义福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潘鸿专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韦孟佩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韦恩惠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韦学研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兼武装部长

韦子涵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潘建盘 镇副镇长

潘鸿记 中和镇社区办事处主任

张仕仁 三洞社区办事处主任

石本刊 三洞社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石鸿党 塘州社区办事处主任

付正祥 水龙社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潘显勤 镇财政分局局长

潘光刚 中和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仕林 塘州社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潘洪金 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局长

陈跃怀 中和派出所所长

潘忠华 镇党政办负责人

韦彩念 镇水利站、交管站、环保办负责人

杨仪江 镇村建办负责人

韦东热 镇文化站负责人

蒙炳魁 镇综治办主任

刘  俊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蒙炳佳 镇安监站负责人、武装干事

蒙永庆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潘祖讲 镇危改办负责人

杨承祖 镇产业办负责人

覃亮袁 镇社会事业办负责人

韦乾皇 镇经发办负责人

潘道琼 镇人社中心负责人

王永新 镇消防分队队长

谭 强 中和供电所所长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驻村工作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潘建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蒙永庆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镇属各部门及各驻村工作队抽调,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材料和信息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事务,镇辖各社区、各村严格按汛期值班要求,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工作,突发地质灾害及时联系镇应急办公室,应急电话为:0854-3010009

领导小组人员因工作调动发生变化,由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继续履行相关职责,不在另行下文。

(二)各站所、各村社区工作职责。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镇党政办:会同自然资源所做好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抓好文件资料处理、会务筹备、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对外发布)等工作。

镇武装部:根据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组织民兵,必要时请示协调周边民兵参加全镇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应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灾区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对遇难人员进行鉴定;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疏导交通,必要时对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镇消防分队:对遇险人员进行援救,协助灾区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

自然资源所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灾情上报镇指挥部;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灾害发展趋势的研判,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和建议;对必要的应急处置工程进行技术指导。

社会事业办负责制定应急救灾款物的分配方案以及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下拨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灾区倒塌民房的恢复重建和灾民的基本生活救助;负责协助灾区村(社区)转移安置灾民以及遇难人员遗体的善后。

镇财政所: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及其下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为救灾应急工作提供物资、装备资金保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卫生院: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的监测和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中和供电所负责灾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和恢复,保证灾区电力供应。

各村社区1.负责提供宣传、预报及后勤服务工作;2.严格落实巡回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3.落实险情排查、避让和报告制度,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进行强制疏散撤离,同时向镇人民政府、镇自然资源所报告。

由镇自然资源所牵头,组织对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实地进行排查,对本辖区需要治理的隐患点,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列出治理先后顺序,明确责任人。同时对危险边坡危房,可能因大雨发生崩塌的建筑物进行排查,确定危险范围,标明危险等级,发布预警通告,特别是对地质灾害高发区、危险区进行实时监测,设置警告标识,暂时不具备条件治理的,采取临时治理措施,如汛期人员撤离、搬迁等,必要时,各村可立即采取空房行动,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制定紧急避让措施,选择好安置点,组织做好紧急撤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