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县周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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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人民政府

主要负责人:王培旺

办公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新荣村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54—3080091

通信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世纪大道周覃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558100

传真号码:0854—3080091

二、内设机构

(一)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将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党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周覃镇应急服务保障中心)、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责整合,组建为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党政政务服务中心,为周覃镇党委、镇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再保留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党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周覃镇应急服务保障中心)、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廷牌社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恒丰社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老龄工作,承担民政事务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入驻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服务,负责政务系统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协同相关部门指导、推动村(社区、居)务公开等事务性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负责旅游发展规划及开展旅游宣传活动等相关工作。承担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工作事项。

负责人:石梦开

办公电话:0854—3080091

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乡村振兴工作站、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职责整合,组建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周覃镇党委、镇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再保留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乡村振兴工作站、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等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公益服务,协助管理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承担劳动保障、环境卫生、林业绿化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防范贫监测、移民后续扶持服务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工作事项。

负责人:周启当

办公电话:0854—3080091

(三)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综治中心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职责整合,组建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周覃镇党委、镇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再保留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党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不再加挂周覃镇综治中心、周覃镇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1234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居)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做好征兵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工作事项

负责人:韦兴万

办公电话:0854—3080091

四)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综合执法队

组建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综合执法队,为周覃镇党委、镇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与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履行辖区内相关执法事项。统筹辖区内相关执法职责,协调相关站所执法职责,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移交不具备管辖权的违法线索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工作事项。 

负责人:丁继文

办公电话:0854—3080091

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经济核算服务中心

组建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镇经济核算服务中心,为周覃镇党委、镇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周覃镇财政所。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工资福利等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拟定本辖区财政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受委托对辖区耕地占用税、契税进行征收管理;承担各类专项资金核算和监督。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工作事项。

负责人:潘洪涛

办公电话:0854—308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