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县财政局组织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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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财预〔2022121号)、《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黔财预〔2022188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5711日,三都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的工作提示》,组织检查人员选取三都县农业农村局和三都县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中心开展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检查。

此次存量资金清理盘活的范围是:除工会账户、党费账户以外的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一是结存2年以上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财政资金;二是结存不足2年但项目已实施完毕或项目不需要再实施的财政资金,必须上缴县级财政。

同时,要求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于2025718日前,将清理的存量资金上缴县级国库(专户)。通过开展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收缴各单位沉淀在实有资金账户的存量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全县三保支出和经济社会发展亟须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图:开展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