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
主要负责人:王国军
办公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三合街道文化路
办公电话:(0854)3921521(传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三合街道文化路
邮 编:558100
二、内设机构
(一)执法勤务机构
1.情报指挥中心(县反恐怖指挥中心、警卫工作大队)
负责掌控全县公安工作情况;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工作。
2.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反恐怖大队)
负责收集、掌握社会稳定、国内安全的情报信息和动态,研究拟订对策,排查、掌握、化解不安定因素;负责承办对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内安全案(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处置工作;负责对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负责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各种有害气功组织工作;负责对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等工作。
3.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承担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以及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导派出所业务工作;负责指导拘留所业务工作;贯彻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拟定预防、打击犯罪工作措施:承担管辖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除森林公安管辖案件以外)的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打击处理、指导协调工作;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组织生态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4.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收集分析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情报动态、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对策;协助处省、外地区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指导看守所侦查工作。
5.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拟定预防和打击对策;负责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和上级交办的案件侦查工作。经济侦查大队下设综合中队和案件侦查中队。
6.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局)
负责维护道路的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治案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承担公路治安巡逻任务,承担道路交通安全保卫等任务;负责车辆安全检测、发证发牌和驾驶员管理。
7.禁毒大队
负责组织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办涉毒案件的侦破工作;参与对精麻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收集、分析涉毒案件的情报信息,研究毒品犯罪特点、规律,制定对策:负责指导戒毒所工作;承担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特巡警警大队(无人机治安管控与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
负责接处警工作,预防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重大治安案件和暴力恐怖案件等的处置工作。
9.出入境管理大队
依法承办和指导中国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停留居留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和事件,配合处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和事件;做好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10.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
负责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络的信息监控,掌握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指导查处违法犯罪案件,提供犯罪案件证据和案件协查工作;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安科技、通信等工作。
11.法制与督察审计大队(信访办公室)
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备案审查;负责审核全局各类案件和行政执法事项,提出法律审核意见;负责组织全局执法民警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负责对全局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政策、法律问题,开展法制调研,为领导决策和执法工作服务;组织、指导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管理本单位执法基础台账、法律文书和执法档案;指导和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工作,代理行政诉讼案件;负责普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负责信访工作。
12.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
制定全县森林公安基础设施、队伍和项目建设规划;贯彻制定党和国家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连查办破坏森林、林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坚持平时打击和专项行动相结合,有效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和林区禁毒工作,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承担掌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组织侦办全县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等。
(二)综合管理机构设置
13.政工室
负责全局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拟订全局人事、宣传、教育、培训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和警衔、技术职称等工作。
14.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财务管理、计划编制及统计上报;负责全局装备、被装等物资管理和发放;负责全局国有资产、房产基建的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对全局公安业务经费管理和保障工作;负责其他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三)监管场所设置
15.看守所
负责执行刑罚、依法对被羁押的在押人员实施武警警戒看守,以及教育管理、深挖犯罪等工作,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16.拘留所
负责依法对被拘留人员的教育、管理等项工作。
(四)派出所机构设置
公安派出所是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侦办一般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等工作。
三合派出所(0854-3929110) 凤羽派出所(0854-3021110)
大河派出所(0854-3882110) 普安派出所(0854-3986110)
中和派出所(0854-3010110) 周覃派出所(0854-3080110)
九阡派出所(0854-3022110) 都江派出所(0854-3982110)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共121名。设局长1名,政治委员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为正科长级,不喊兼职),政工室主任(副科长级)1名;主任、大队长、政治教导员(副科长级)16名,股级领导职数2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