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1530288 | 成文日期: | 2022-05-16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2-05-16 17:53 |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都水族自治县实施工业倍增行动计划》(三党发〔2021〕2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培育工业龙头骨干企业,更好地发挥工业龙头企业的行业引领和标杆示范作用,有效支撑工业倍增行动,推动工业大突破,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新型工业化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以园区为载体、企业为主体,项目为依托,坚持政府引导、目标激励、分级培育、一企(项)一策,集中优势资源,实施精准服务,推动企业发展上台阶、重点项目有序建成投产,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区域竞争力、产业带动力的工业龙头企业和项目,引领和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为全县工业经济倍增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培育目标
重点围绕生态特色农产品加工、新型建材、文化旅游产品加工、健康医药、酒类加工、新能源等六大工业主导产业,通过4年努力,建成投产一批优质项目,培育推动全县企业规模快速壮大,产业发展质量有效提升,工业经济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2022年,培育县级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各入库培育5户,新增省级或州级专精特新企业2户;新增入规入统工业企业14户以上。
——2023-2025年,每年县级龙头企业培育有进有出,每年进行综合评估更新,确保每年库内龙头企业5户以上,骨干企业5户、高长性企业5户;2023年新增入规工业企业13户以上,2024年至2025年年均新增入规入统工业企业5户以上;年均新增省级或州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户。
——到2025年,力争培育营业收入1亿级工业企业5户,力争培育2亿级工业企业2户,力争培育5亿级工业企业1户,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突破70户;力争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8户。
——2022年,培育1亿元项目1个。
——2023-2025年,年均培育1亿元项目1个,累计培育五亿元以上项目1个以上,亿元以上项目10个以上。
三、政策保障
(一)给予表彰激励。每年对新认定的进入县新型工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授牌表彰;对进入培育库的企业、项目在全县公布。(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工信局)。
(二)给予要素保障。一是工业用地方面,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一律入驻工业园区,县人民政府对园区土地指标给予倾斜支持,优先解决园区路网、厂区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每年安排园区足够的土地指标。依法安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项目发展用地;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向企业供应土地;允许企业在国家规定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二是能耗方面,“十四五”能耗指标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及项目;三是环境指标方面,“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先保障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的县级重点项目﹑符合工业园区规划定位和产业布局的园区首位产业新建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县工信局)。
(三)给予金融支持。优先推荐培育库内企业、项目申报国家及省、州、县相关专项资金,省新型工业化基金、省中小企业信贷通等;加强对龙头企业跟踪辅导培育,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建立完善工业龙头企业项目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工业龙头企业、项目列为总行级、分行级重点客户配置信贷资源。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联合授信机制,选取库内企业开展联合授信试点,提高授信额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三都支行、县银监办)。
(四)给予企业研发创新支持。按照新型工业化重点培育企业、项目认定办法,从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库中各选取1户企业给予按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1%进行奖补,分别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五)给予县级财政支持。县级筹集资金成立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资金跟着企业走”原则,用于发展和支持工业项目建设,支持工业产业招商和工业项目包装,支持企业品牌培育、扩能技改,帮助企业壮大规模,助推工业经济发展,帮助企业做强做大;重点支持生态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新型建材产业、文化旅游产品加工产业、健康医药、酒加工、新能源等六大产业以及战略新兴产业、县级认定重点培育的企业、项目。(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园区、县工信局、县国资金融发展中心,金凤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六)给予工业产品县内配套支持。在政府采购中,采购人严格落实有关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优惠政策和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县政府性投资的工程和项目,包括财政性投资及国有融资企业投资建设、市政工程建设、道路交通建设、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公共领域工程建设等项目,制定招标文件时应明确要求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培育库内企业产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资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七)给予工业企业品牌宣传支持。为入选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定制工业企业品牌故事,在三都县电视台高频次播出,推荐在贵州卫视各频道播出,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局)。
(八)给予企业拓市支持。编制《三都县名优产品目录》,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销会,引导企业“触网”经营,鼓励企业抱团拓展外部市场,帮助企业进入国内大型企业供需对接,帮助企业宣传推介产品、服务、品牌和形象。(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统筹。县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把工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培育作为推动工业倍增行动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建立培育名单。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按照认定办法,建立企业、项目培育库,进入培育库名单的企业、项目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采取州县联动、部门联动,集中要素资源,进行一对一重点扶持,一企(项)一策培育服务,促进培育企业快速成长、发展壮大,培育项目加快建设、建成投产。
(三)资金保障。县级财政筹集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池,用于兑现县级优惠政策以及上级优惠政策县级匹配部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