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352697 成文日期: 2021-04-13
文 号: 三教助发〔2021〕8号 发布时间: 2021-04-13 15:05
发布机构: 三都县教育局 文件有效性:

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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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民族中学、县第二中学、猴场独立示范性实验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0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三所高中贫困学生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支出列20212050204高中教育”。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资助对象和标准

(一)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历教育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残疾、低保、特困救助、孤儿等五类贫困学生及受疫情影响外出务工等部分暂时出现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基础上对革命烈士、因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及复员退伍军人、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子女、易地移民搬迁贫困学生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资助。

(二)资助标准:2018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3档按学期发放。其中,一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学年,二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学年,三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学年。

二、资助程序及发放

(一)资助程序:各校要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科教201637号)要求,严格执行由学生本人申请,评议小组评审、公示,资助金学校要通过银行打进学生资助卡。

(二)资金发放要求:各校要统一通过学生本人资助卡进行发放。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扣减资助金。为学生办理资助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三、工作要求

(一)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是完善国家资助体系的重要内容,各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管理,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

(二)各校要按县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县残联比对在册的贫困学生及中央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五类重点保障人群一一对应基础上增加符合资助条件的其他贫困学生,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和公示等相关工作,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按规定时间(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及时通过银行足额发放到学生资助卡。各校要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重点保障人群数据认真核实排查,确保重点保障人群全覆盖,实现“应助尽助”。

(三)学校要建立完整的资助档案资料(国家助学金分配文件、学生申请表、学校评审方案及评审过程资料、公示人员名单及图片资料、银行流水单、助学金发放签领表、工作总结等编制目录和页码,按竖向规范装订),随时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和监督。各校发放完成后要将发放佐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县资助中心一份备查,并将获得资助的学生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2021年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普通高中受助学生数据将作为下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于虚报受助学生信息的,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和学校领导责任。对于因填写不认真或不及时填报造成的资金缺口,由学校自行解决。

(四)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和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需要上交材料

1.评审结果公示材料及公示图片;

2   学年   学期   学校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

2.贵州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登记表纸质及电子版;

3.打款流水账单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交教育局资助中心。

(六)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三都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潘特超  电话:0854-3922885)。


附件1

三都水族自治县202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单位:人、万元

序号

学校名称

在校生数

符合精准扶贫建档生数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数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数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数

是孤儿学生数

类贫困生数合计

其他贫困

一档人数

二档人数

三档人数

本次下达资资金补助人数合计

本次下达资金资金合计

预拨2021秋季学期资金

备注

县内户籍建档数

县外户籍建档数

1

三都县民族中学

2804

1278

1

3

51

1

1

1335

1

318

672

346

1336

132.9

155.55


2

三都县第二中学

3107

1434

9

1

56

0

0

1500

0

355

755

390

1500

149.125

175


3

猴场独立示范性实验学校

1446

374

5

1

26

1

1

408

0

90

205

113

408

40.225

47


合计

7357

3086

15

5

133

2

2

3243

1

763

1632

849

3244

322.25

377.55


注:本次下达资金动用黔财教【2020】237号下达资金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资金的699.8万。


    附件2-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发放登记表、汇总表.xls


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