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352979 | 成文日期: | 2021-04-30 |
文 号: | 三教法发〔2021〕10号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15:20 |
发布机构: | 三都县教育局 | 文件有效性: |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学校,局机关内设各科室:
现将《三都县教育系统2021年“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
三都县教育系统2021年“五一”期间道路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1年“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三交安联办〔2021〕15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进一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强化为民服务,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坚决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县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1.各学校(园)要召开专题会议,对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切实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职责,提醒师生及家属严禁酒驾和参与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凡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举报。
2.各校(园)要加强对广大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组织家访、召开家长会、利用微信、QQ群、校讯通等形式广泛宣传,提示家长不要驾驶或租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提醒家长杜绝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3.各校(园)要教育学生和告知家长,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驾驶自行车、三轮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假期外出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超员车、带病车、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教育提醒师生步行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
(二)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全面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要报请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限期整改。
2.加强校园内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完善校园交通安全设施,清理校园内违法停车,保安要引导好外来车辆到指定地点规范停放,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3.各校(园)严格护送制度。学生在校期间,要加强护送工作,尤其是校门临近公路的学校,更要加大护送力度,维持放学时段、放假当天学生回家的交通秩序,指挥学生安全过马路和安全乘车,确保学生放学安全回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校(园)要明确责任,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从交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交通安全的每一个细节入手,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值班,及时报告。要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遇有重大、紧急事件,要随时上报,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