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135138 | 成文日期: | 2023-07-11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3-07-11 10: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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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黔党发〔2021〕25号)文件精神和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全州教育、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县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特色教育强州、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各项部署,推动我县教育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二、 总体目标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以提升人均受教育年限为主攻目标,聚焦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提升、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提升、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等六大提升工程,大力推动全县 各类教育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力争用 10年时间,提升全县人均受教育年限,确保三都教育主要指标位居全州前列。到2023年,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 限力争提高到9年,2025年力争提高到9.5年,2027年力争提 高到10年,2030年力争提高到11年。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工程。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精准测算学前学位需求,结合省、州下达的幼儿园建设指标,做好幼儿园布局规划建设。深化集团化办园,建立一体化保教研体系,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加强 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及时解决教师在实践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专项工程建设,重点扩大农村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严格规范落实城镇小区依标规划建设配套园,并提供普惠性服务。扶持发展 普惠性民办园,到2025年完成国家普及普惠验收。鼓励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将农村幼儿园建设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镇(街道、社区),办好2 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常住人口 2000人以上且有实际需求的村,优先利用村级小学闲置校舍开办公办园。鼓励支持镇(街道、社区)、职业院校、村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办公办幼儿园。全面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完善幼儿园监管体系,持续清理整治无证园和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参照省、州标准,合理制定我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每年及时拨付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公用经费。持续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 养改善计划。力争到2023年成功申创一批省、州级示范性幼儿园;到2023年、2025年、2027年、2030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4%、95%、96%、97%,普惠性幼儿园覆盖 率分别达到85%、87%、88%、89%,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70%、71%、72%、73%。〔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 源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国资金融发展中心、县残联,各镇(街道)〕
(二)实施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提升工程。结合城镇化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常住人口规模以及三孩政策后学龄人口变化情况,根据中小学建设标准,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快推进初中学校向县城集中全覆盖,做好规模过小、质量较差的学校撤并工作。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合理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升优质学位供给能力,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新建和改扩建镇、社区、村三级学校校园校舍,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合理引导择校突出问题,到2025年前全面消除城镇大班额。按照乡村振兴规划,加快完善镇(街道)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全面补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水平。大力实施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到2023年底前通过省级评估验收。持续推进集团化办学,以集团为单位建立党组织,实施集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引领下的校(园)长负责制,继续推行“1对1”结对帮扶模式,通过城镇学校托管农村学校、先进学校领办薄弱学校等方式,促进县域内学校优质教育资源流动,推进乡村教师、学校班子成员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实现资源共享、教师互动、捆绑考核,全面提升薄弱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均衡配置师资和设施设备,实现义务教育县域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全面推进优质义务教育公办强校计划项目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机制体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和作业量,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健全课后服务机制体制,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面向残疾儿童,办好特殊教育。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清零”成果。逐步实现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调整到年满6周岁,到2025年全县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统一为年满6周岁。到2023年、2025年、2027年、2030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分别达到97%、98% 以上、98.5%、98.5%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 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国资金融发展中心、县残联,各镇(街道)〕
(三)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工程。实施高中学校扩容工程,加大对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补齐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短板,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加强高中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发展,出台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任教的激励办法,激发高中办 学活力。到2022年,县第二中学成功创建省级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到2023年,三都民族中学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通过复查评估;2025年前,高平凤凰实验学校实现“升示”目标,全县高中学校实现“校校示范性高中”目标。发挥优质高中学校在课程体系建设、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采取优化扩增资源、充实师资力量、严格招生计划、普职比大体相当、严控新生班额等方式,确保在2023年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2025 年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集中解决教学功能用房和仪器设备短缺问题,开展高考改革专题研究与全员培训,深入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综合素质评价等改革,加大跨学科教室、“大、中、小”普通教室改造提升力度;加强选课指导,指导学校开展分类分层教学,因校制宜开展选课走班,建立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有效运行的教学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开展多形式的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开设内容丰富的生涯规划课程,做好学生发展指导,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探索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与普通高中融合育人模式,鼓励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促进普职融通。优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升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考试质量。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课程标准,指导学 校实施好新课程、使用好新教材。认真贯彻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每年及时划拨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到2023年、2025年、2027年、2030年,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2.5%、93.5%、94%以上、94.5%。〔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四)实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提升工程。持续推进中职强基工程和中高职“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健全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县教育、发改、工信、人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定期发布产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引导县职校对接需求调整专业 设置,淘汰不符合产业发展需要、重复率较高、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形成有衔接、有层次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主动服务“四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州职业标准,做好职业技能标准开发指导工作,研究制定职业能力标准,形成具有三都特色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积极构建特色发展、内涵发展的中职教育新格局,将县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创建为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合理推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结合实际优化专业课程,集中资源办强主干专业,做特做精中职学校。加强德技并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构建终身学习职业教育体系,履行职业院校育训结合法定职责,畅通劳动者继续教育学习的路径,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非学历教育,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工作。推进县职校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更好满足原理应用、技能训练等基本教学要求。实行职业院校人员总量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每三年复核一次。加大外聘教师力度,适时调配教师资源,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切实提升县职校的整体办学水平。鼓励职业院校对外开展技术转让、技能培训等服务,所得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收支结余部分可提取50%用于教师劳动报酬。稳定职业学校办学规模,积极对接省内外大中专院校,构建多元开放的区域合作机制。探索建立以县为单位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实行统筹招生,开办好普职融通班,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教育协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每年及时划拨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办公经费。到2023 年、2025年、2027年、2030年,全县中职学生分别达到5500 人、5600人、5700人、6000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 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各镇(街道)〕
(五)实施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提升工程。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理顺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职责,强化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教师队伍统筹管理的职能。通过“县管校聘”等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和管理,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 理体制和良性流动常态机制,有效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形成“能 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建立并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打破教师岗位终身制。推行校(园)长管理“去行政化”,推进校长任期制、职级制和年薪制。完善教师和教研员退出机制。以镇(街道)、社区为单位,县机构编制、人社部门对各社区中小学教职工实行编制和岗位总量管理,县教育部门按规定设置各学校岗位,依法依规用编用人;扩大县教育部门教职工用人的自主权, 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剂力度;县机构编制部门要挖潜创新其他事业单位编制,优先用于支持保障全县中小学(园) 编制需求,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有 编不补”。建立健全教师补充机制,配合州级建立州、县教师编制周转池制度。全面推行“员额制”管理。大力实施“特岗计划”“公 费师范生计划”“优师专项计划”“银龄讲学计划”,加大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幼儿园和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力度。优化机 构编制资源配置,探索镇(街道)辖区各级学校统一领导管理体系,创新建立镇(街道)教育管理机构,提升乡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配备管理。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健全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 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健全校长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以质量、效益为主要内容评定教师、学校绩效。建立健 全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评审标准,注重师德素养、一线业绩, 推行综合评价、动态考核,引导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矛盾纠纷,坚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要求,选优配强校长队伍。加强后备校长培养 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纳入后备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定期开展师德失范行为查处行动。加快实施“强师工程”, 推进名优教师“薪火”行动,着力培养一批“黔灵名师”“黔灵名校 长”“卓越教师”。加强教师法律素质、家校沟通、心理疏导、舆 情处置等能力培训,强化教师“三字一话”(钢笔字、毛笔字、粉 笔字、普通话)等基本技能训练,持续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完善教师和教研员退出机制。规范各类检查、考核、评比、填表及各类社会性事务,全面清理与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无关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制定并落实“十四五''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规 划,统筹县、校两级培训项目,组织中小学教师全员参与培训,全面提高师资水平;实施中小学教师高端研修计划,选派骨干教师和校长到东部发达地区参加培训,强化跟岗实践和实地研修。加强校长培训和校长后备力量培养,健全校长培训制度,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择优培养等方式,选派中小学校长、校长后备力量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全面提高校长和校长后备力量管理能力。拓展校长选聘渠道,探索向省内外聘请有资质的人员到三都学校任校长,实行“校长年薪制”,由县财政按学校的规模、质量、办学水平等因素,确定校长的年薪,让校长成为学校的“职业经 理人”。加强校长履职监督,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探索建立以目标绩效为导向的考核机制。持续抓好教师“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做好“问题教师”的回炉锻造。到2022年,实现全县中小学教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城乡统一配置基本标准;到2027年,配 齐配足公办幼儿园教师;到2030年,建成一支政治觉悟高、数 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严格遵守职业操守的 教师队伍。到2023年、2025年、2027年、2030年分别累计培 训教师7000人次、15000人次、23000人次、31000人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各镇(街道)〕
(六)实施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进一步健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学段衔接、技能递进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积 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 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探索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者,按规 定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人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务等部门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科学设置培训专业,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农村专业服务 型人才培养。严格落实军民融合发展要求,共同做好面向现役军 人的教育(技能)培训,支持退役军人进入县职校接受教育和培训。加强文化知识培训,以镇(街道)为主,收集摸清辖区内 15-59岁未上学劳动者底数及培训、学历提升需求,依托新时 代农民讲习所、镇(社区)中心校、乡村夜校等平台,广泛发动中小学教师、驻村干部等,分类开展文化课程教学、推广及规范使用普通话、政策法规学习运用等文化知识培训,全面扫除不能 识别现代社会符号以及不能用现代工具进行学习、交流、管理等功能型文盲。继续实施农村主要劳动力“全员培训”工作。全面构建以职业教育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协同联动的技能学历双提升教育培训体系,通过职业教育让相关人员提升文化素 养、学得一技之长,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中等职业教育文凭。到 2023年15—59岁未上学劳动者接受“技能学历双提升行动”累计 达到4000人,到2025年累计达到10000人。到2030年进一步 巩固学历技能双提升成果,15周岁以上文盲率降低到3%左右。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残联,各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 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 组长,各涉及教育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及县教育局领导班子为成员 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 公室主任,围绕提升人均受教育年限核心目标,切实做好整体提 升教育水平攻坚工作,为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县委、县人民政府每半年听取1次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各涉及部门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协调联动、密切协作,确保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 加强责任落实。县教育局负责牵头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并制定“六大工程”分项实施方案。各镇(街 道)、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规定,分年度制定具体实施 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及详细工作路线图,为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落地提供必要支持。县统计局负责统计核定年度人均受教育年限结果。县发改局负责统筹有关项目和政策,支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 实施,支持和推进有关教育收费标准政策调整。县财政局负责保 障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所需资金。县委编办负责依法依规落实教职工编制。县人社局负责对未上过学的劳动力人员中有就业意愿人员的培训工作,支持配齐配足教师队伍。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教育建设用地需求,负责核定城镇小区配套教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县住建局负责督促落实城镇小区 配套教育设施建设,指导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对公民个人提供的学历信息开展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工作, 县教育局、县公安局要加强部门间学历信息共享。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在各自职能职责范围内做好支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相关工作。
(三) 强化要素保障。将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规划和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预留教育用地并 按需保障供给。2022年3月底前研究出台、修改完善本地区城镇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城镇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要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以及达不到配建标准规模等情况的零星开发小区,要根据居住区人口规模测算各学段平均在校生数及折算学校生均建设投资成本,由开发建设单位依法与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明确的部门签订配套学校代建协议,新建或改扩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保障学位需求。对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义务教育 学校和幼儿园的,县自然资源局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县住建局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等部门要加强城镇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的督查督办,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落实民办教育办学用地、财政奖补、教师待遇等优惠政策,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
(四)强化宣传鼓励。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动员全社会支持教育发展,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每年教师节开展县级走访慰问活动。定期 或不定期开展县、校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等表彰或表扬和“教学质量奖”“教学创新奖”等评选活动。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和支持我县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基金会, 用于每年的奖教奖学,县财政、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使用。鼓励各镇(街道)、村民间乡贤会设立奖教奖学基金反哺教育,通过奖教奖学进一步激发教 育活力,引导社会关注教育、重视教育,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 加强经费保障。坚持把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作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逐步提升财政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加大投入力度,积极调动社会资金投入教育,积极引进省、州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到我县办学,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各有关部门要精打细算用 好经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意识,既保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又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六) 加强督查督办。把统筹推进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纳入县人民政府教育考核评估重要内容,建立实施和监督 评估机制,综合采取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及时全面准确 掌握全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推进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扣分依据,对通报后工作仍然滞后的,由县委办公室及县政府办公室组成联合 督查组跟踪督办、追责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