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9 16:43 字体:[]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借助统一战线帮扶力量,进一步加强我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决定于近期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 6月 24日至6月25日

地点:县第三中学行健楼四楼会议室

二、参训人员

各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序号

主题

时间

主讲人

1

《教师如何上好防性侵课》

6月24日9:30-12:00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李姝教授

2

《拥抱情绪,助力成长》

6月24日14:30--17:00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苏娟讲师

3

《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背景下的心理教师》

6月25日

9:00-12:00

黔南州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指导中心秘书长华明清

四、培训工作小组

   :蒙永诚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教师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姜曼谆 县教育局教师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韦开托 县第三中学党总支书记

    员:谭忠虎 县教育局教师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

            谢桂双 县教育局教师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

            岑忠新 县第三中学教科处副主任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妥善安排好参训人员培训期间相关工作,县第三中学负责协助做好会场布置、设备管理等,确保培训顺利开展。

2.各参训教师食宿费、往返差旅费回原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

3.各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培训提前15分钟签到,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由学校出具书面说明并经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同意方可批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