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针对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加强学生心理问题防范化解,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充分开发学生的心理潜能,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以发展性教育为主,预防性教育为辅,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全面普查与心理危机重点排查工作,对于少数有心理困扰和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效降低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的发生率。
三、工作措施
(一)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1. 强化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
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各学校统筹利用班团队课、综合实践课、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确保每个班级每两周开设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课程开展应遵循各年龄段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内容主要有人际交往、情绪调节、亲子关系、学习解压、生涯规划、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责任科室:教育科)
2. 规范心理辅导场所建设。
全面加强心理辅导室场所建设,力争实现心理辅导室在中心以上学校全覆盖。建立县级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配备基础设施。对全县心理健康高危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全程跟踪。(责任科室:教育设施服务中心、教育科)
3.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
合理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按师生比不低于1: 1000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校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配备一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办学规模较小的学校,可通过明确专人负责、教师走教支教、学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鼓励学生、家长、社会工作者加入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学校在优秀学生干部中选拔心理委员,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公益活动汇集力量。(责任科室:政工科、教育科)
4.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建设。
(1)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每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科学运用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对高风险学生建立“一生一档”的心理成长档案并进行心理疏导。全面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庭”四级预警体系,制定心理干预方案,对有高危心理危机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坚决防范因心理危机引发的自残自杀等极端事件的发生。(责任科室:教育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2)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考核评价机制。支持心理健康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师表彰奖励和职称评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聘。积极探索心理健康教师工作评价机制,将心理健康教学、个体与团体心理辅导、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纳入教学考核评价、职称评聘的成果认定或学术性评价内容。(责任科室:政工科、教研室)
5. 充分利用家庭的教育力量。
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家长学校等途径,向家长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加强亲子沟通,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以积极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孩子。同时,学校要为家长提供促进孩子发展的指导意见,协助他们共同解决孩子在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班主任要定期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把握和关注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困境儿童的基本信息及健康状况,及时疏导因学业负担、亲子关系、使用手机等因素造成的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抗拒、厌烦等不良情绪状态。每学期至少与学生家长沟通一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及家庭教育指导。(责任科室:教育科)
(二)优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途径
1. 拓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形式。
(1)开展多学科融合教育活动。坚持“五育并举”,加强体育、 艺术、劳动等课程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融合,引导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发展,有效缓解学生学习压力、释放学生负面情绪。一是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开齐上好体育课,加强课余运动锻炼,广泛开展体育活动和对抗竞赛,帮助学生养成运动习惯,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顽强拼搏、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二是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加强学校音乐、美术、书法、舞蹈等艺术社团建设,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学校艺术展演机制,向广大学生提供更多展示平台,帮助学生形成 1-2 项艺术专项特长,让学生在艺术实践中享受美感、陶冶情操、丰富情感、培育积极心态。三是拓展劳育健心途径。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培养吃苦耐劳精神和爱劳动、懂感恩、重节俭、勤奋斗的良好行为习惯,使学生深刻理解“劳动创造幸福”的含义,以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主动应对当下的学习和生活。(责任科室:教育科)
(2)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全员育人。各学校建立校长领导,分管副校长负责,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全体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落实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职责,各学科教学目标要包含学生心理成长目标。充分调动班主任以及其他任课老师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全体教师的心理辅导能力和家校沟通能力。(责任科室:教育科)
(3)开展多途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各类网络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定期开展线上心理健康公益讲座、沙龙研讨等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亲身体验、开阔视野,持续向家长、学生、社会大众宣传普及科学的心理健康知识。发挥关工委五老、志愿者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各类社团等正面引导作用,积极开展同伴教育和互助,增强同伴支持,增加积极体验,提升心理健康素养。(责任科室:教育科)
(4)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以“5·25心理健康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世界心理健康日” 以及新生入学、开学、毕业、升学、考试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影响心理健康重大事件发生时段,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及课后服务社团活动、讲座、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责任科室:教育科)
(5)加强心理咨询辅导。建立健全心理健康辅导、咨询、反馈制度,做好常态化心理咨询服务。开设信件咨询、学生个体辅导、团体辅导及家长咨询。心理咨询室于每周一至周五,中午或下午时间开放,也可以和心理老师预约时间。(责任科室:教育科)
2. 健全心理健康教师培训体系
(1)规范心理健康教师专业资质认定。各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应具有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支持班主任和其他教师参加州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能力培训,取得相应资质后上岗。(责任科室:教师综合服务中心)
(2)加强心理健康教师职业素养提升。实施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轮训,以三年为一周期开展全员培训。分期分批推荐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州级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校长、班主任(辅导员)、教学管理干部(思政工作干部)、学科教师(专业教师)、团干部及少先队辅导员等业务培训的必修内容。(责任科室:教师综合服务中心、教育党建服务中心)
3.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
定期开展全县范围的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活动和心理教师专业能力竞赛,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专业支撑。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探索建立跨学校、跨学段集体备课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开发系列的适合本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培育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案例,立项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科研项目及工作坊培训成果转化。(责任科室:教研室)
4. 妥善做好心理异常学生的请假、休学和复学等问题。
学生若因心理问题需请假超过3天的,家长应到校与班主任沟通,持有医院精神科/心理科出具的疾病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2个月的,学校应督促家长办理休学手续,住院治疗或回家调养并保持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学生申请复学复课时,应持有医院精神科/心理科出具的疾病证明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后可按流程返校学习。(责任科室:教育科)
(三)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条件保障
1. 完善组织机制。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确保有计划、有队伍、有制度、有专用场地、有活动记录。(责任科室:教育科)
2. 加强经费保障。各中小学将心理健康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统筹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经费保障,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和帮助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机制与措施。(责任科室:教育集中支付中心)
3. 强化督导考核。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评价体系,纳入对各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包保科室加大对心理高危学生的重点学校的监控力度,定期督查,落实通报、跟踪整改。(责任科室:政工科、各科室)
4. 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以特定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坚持正面宣传引导,规范心理危机事件新闻报道,避免误导社会舆论和教育观念,对青少年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责任科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