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名称:三都水族自治县林业局
职责:负责全县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理、林业产业发展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雷登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三合街道新城社区猴场第二办公区西区
通信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三合街道新城社区猴场第二办公区西区
电话:(0854)3921233
邮编:558100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综治、群团组织、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议案及提案办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目标管理、干部考核、离退休服务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指导人才队伍、林业信息化、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等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徐细亮
办公电话:0854-3921233
(二)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承担林业和草原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承担规范性文件及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等相关工作;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协助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执行年度采伐计划;承担全县林地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等政策;指导天然林资源、生态公益林、古树大树、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木材检查站、镇 (街道)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林业专项执法检查,执行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开展木材运输监督管理,实施造林实绩核查;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组织、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指导林业和草原灾害综合防治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安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石本琼
办公电话:0854-3924353
(三)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草拟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建设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草拟林业发展和草原工程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和补助制度的建立及实施;筹措林业发展资金和监督管理林业资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工资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财务、统计及县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陈新茹
办公电话:0854-3922581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