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4-08-16 10:33 字体:[]

1.拟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规划。建立健全林业资源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石漠化防治等领域的方针政策。

2.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3.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5.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6.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实行严格监管,指导监督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牵头生物物种( 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

7. 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9. 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补偿标准,2023年度共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管护补助资金1050.1566万元,受益农户1.3万人左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

10. 参与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和保护的财政等经济调节政策。

11. 负责组织对涉及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损害事件的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修复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