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多举措抓好河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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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水族自治县境内河流众多,水系较为发达,主要河流为都柳江,除都柳江外还有众多其他支流分布各处,这些支流与都柳江共同构建起三都水族自治县的水系网络。 这些河流不仅是重要的行洪通道,还为沿岸居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水源保障,支撑着农业灌溉、工业用水及居民日常用水等,同时是众多水生生物的栖息家园,维系着区域生态平衡,也因其优美风光助力当地旅游业发展。为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积极行动。

一、健全制度体系,压实工作责任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在河长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协同抓”的责任体系。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每季度召开责任区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总结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部门协作,开展专项整治

积极与水务、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县域内民间信仰点周边及责任区河流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治。加强对少数民族民俗活动用水的监管,指导民间信仰点、责任区少数民族村寨合理用水,防止水资源浪费和水污染。协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水质监测和污染源排查工作3次,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流污染问题,共同推进河流生态环境改善。

三、发挥部门优势,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民族宗教领域的资源和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民间信仰点、少数民族村寨张贴宣传标语1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600余册,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结合少数民族传统节庆、贵州村马活动等时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场次,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增强保护河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开展调研指导,助力科学治理

积极组织干部深入少数民族聚居区河流开展调研2次,了解河流生态环境现状、存在问题以及群众需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加强对少数民族村寨河长制工作的指导,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5条,帮助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河流保护方案,完善相关设施建设,协助少数民族村寨开展河道清淤、生态护坡等4次,改善河流生态环境,推动河长制工作在民族宗教领域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