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1774733 成文日期: 2023-06-16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3-06-16 19:42
发布机构: 文件有效性:

2023年三都县消费协作扶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字体: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2023年三都县消费协作扶持补贴项目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金额:广州市协作资金,50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4月—2023年12月。

(五)项目实施监管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项目实施单位:三都水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谢朝栋              电话:0854-3921153 

项目实施单位联系人:陆晓欢  电话:0854-3921946 

项目主管部门(监管单位):三都水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负责人:刘廷元              电话:0854-3924333

项目技术依托部门:三都水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谢朝栋              电话:0854-3921153

技术部门审核人:       审核意见:

二、编制依据

(一)中共黔南州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管理各级各部门职责的通知》(黔南乡振领办通〔2023〕6号);

(二)黔南州乡村振兴局 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划拨2023年度广州市协作资金的通知》(黔南乡振通〔2023〕11号);

(三)三都水族自治县财政局 三都水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广州市协作资金的通知》(三财农〔2023〕19号);

(四)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3年广州市协作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三府函〔2023〕66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企业不仅仅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更是建设农村、发展农业和带动广大农户增加收入的重要力量。通过实施三都县消费协作扶持补贴项目,对进一步激励企业持续发挥带动作用,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我县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延伸产业价值链,促进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一是项目主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扶持补贴的方式进行实施,项目投资少,见效快,可解决经营主体当前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激发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人口就近就业,增收致富;

二是三都县现有生产销售实力强的农业企业(合作社)数量多,完全具备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条件,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发展信心,有助于产业链的完善和延伸,促进产品附加值的提升。

四、项目主要内容、资金概算

(一)项目主要内容

1.支持农产品生产销售、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和平台公司、电商企业、批发市场等农产品流通企业生产和销售三都县农产品,对年实现销售额达300万元以上,并带动10人(其中5人脱贫户或监测户)3个月(含)以上就业、分红、土地流转等增收的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产品流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4万元和2.5万元三个档次。对前期通过财政资金支持的经营主体,未履行分红责任的,不得进行申报。

2.计算时间。生产经营主体的销售额、采购量数据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投资资金概算

项目计划总投资50万元,全部为2023年广州市协作资金。扶持企业(合作社)共15家,按评审评分(附件4)排名顺序进行依次补贴,第1、2名补贴5万元;第3至7名补贴4万元;第8至15名补贴2.5万元。

五、项目效益分析

(一)扶贫效益(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激励企业通过劳务就业、采购产品和分红等方式来增加脱贫户和边缘户的收入,提高改善脱贫户和边缘户的生活水平,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至少带动100人(其中50人脱贫户或监测户)以上农户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二)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企业发展能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更好带动农业农村发展,做大做强农业经济。

(三)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强企业资金实力,提高企业在生产、加工等方面防污治污能力,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促进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六、利益联结机制

项目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方式与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发挥项目扶贫引领作用。

七、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3年4月):项目立项、编制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2023年4月—9月):宣传动员、企业申报、补贴审核;

(三)第三阶段(2023年10月—12月):组织项目验收、材料归档。

八、项目实施方式

(一)奖补项目由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填写提交申报书(附件1)、带贫名单(附件2)和佐证材料到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对口帮扶服务中心等单位对申报材料按《奖补经营主体评审评分细则》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评审,确定拟补贴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给予奖励。 

九、项目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织管理

为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强化对项目实施的跟踪,保证项目按期完成,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何客冈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谢朝栋  县政协副主席、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韦运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汪娟娟  县财政局局长

      蒙泽荣  三合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元  凤羽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洪福  大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成光  都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佳雄  中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潘承亚  普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廷志  周覃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子涵  九阡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朝正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吴洪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副局长

      陈锡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陆晓欢 县种植业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谢朝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晓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安排项目经费等工作。

(二)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黔南州乡村振兴局 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南州东西部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南乡振通〔2021〕15号)、中共黔南州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管理各级各部门职责的通知》(黔南乡振领办通〔2023〕6号)、黔南州乡村振兴局 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划拨2023年度广州市协作资金的通知》(黔南乡振通〔2023〕11号)、三都县财政局 三都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广州市协作资金的通知》(三财农〔2023〕19号)、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3年广州市协作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三府函〔2023〕66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管理。项目资金设立财务专户,实行县级报账制,单独核算,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审核、支付、报账、汇总、综合平衡等管理。

(三)加强项目监督

组织做好项目公示,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效果。

(四)规范档案管理

认真做好项目材料归档,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项目申报、实施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确保项目材料规范、齐全。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附件:1.2023年三都县消费协作扶持补贴项目奖励申报书

2.2023年三都县消费协作扶持补贴项目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汇总表

3.2023年三都县消费协作扶持补贴项目奖励申报书封面和目录

4.奖补经营主体评审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