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1774733 | 成文日期: | 2023-06-16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3-06-16 19:42 |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2023年三都县消费协作扶持补贴项目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金额:广州市协作资金,50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4月—2023年12月。
(五)项目实施监管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项目实施单位:三都水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谢朝栋 电话:0854-3921153
项目实施单位联系人:陆晓欢 电话:0854-3921946
项目主管部门(监管单位):三都水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负责人:刘廷元 电话:0854-3924333
项目技术依托部门:三都水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谢朝栋 电话:0854-3921153
技术部门审核人: 审核意见:
(一)中共黔南州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管理各级各部门职责的通知》(黔南乡振领办通〔2023〕6号);
(二)黔南州乡村振兴局 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划拨2023年度广州市协作资金的通知》(黔南乡振通〔2023〕11号);
(三)三都水族自治县财政局 三都水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广州市协作资金的通知》(三财农〔2023〕19号);
(四)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3年广州市协作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三府函〔2023〕66号)。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企业不仅仅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更是建设农村、发展农业和带动广大农户增加收入的重要力量。通过实施三都县消费协作扶持补贴项目,对进一步激励企业持续发挥带动作用,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我县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延伸产业价值链,促进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一是项目主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扶持补贴的方式进行实施,项目投资少,见效快,可解决经营主体当前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激发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人口就近就业,增收致富;
二是三都县现有生产销售实力强的农业企业(合作社)数量多,完全具备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条件,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发展信心,有助于产业链的完善和延伸,促进产品附加值的提升。
1.支持农产品生产销售、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和平台公司、电商企业、批发市场等农产品流通企业生产和销售三都县农产品,对年实现销售额达300万元以上,并带动10人(其中5人脱贫户或监测户)3个月(含)以上就业、分红、土地流转等增收的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产品流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4万元和2.5万元三个档次。对前期通过财政资金支持的经营主体,未履行分红责任的,不得进行申报。
2.计算时间。生产经营主体的销售额、采购量数据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项目计划总投资50万元,全部为2023年广州市协作资金。扶持企业(合作社)共15家,按评审评分(附件4)排名顺序进行依次补贴,第1、2名补贴5万元;第3至7名补贴4万元;第8至15名补贴2.5万元。
(一)扶贫效益(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激励企业通过劳务就业、采购产品和分红等方式来增加脱贫户和边缘户的收入,提高改善脱贫户和边缘户的生活水平,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至少带动100人(其中50人脱贫户或监测户)以上农户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二)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企业发展能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更好带动农业农村发展,做大做强农业经济。
(三)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强企业资金实力,提高企业在生产、加工等方面防污治污能力,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促进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项目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方式与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发挥项目扶贫引领作用。
(一)第一阶段(2023年4月):项目立项、编制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2023年4月—9月):宣传动员、企业申报、补贴审核;
(三)第三阶段(2023年10月—12月):组织项目验收、材料归档。
(一)奖补项目由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填写提交申报书(附件1)、带贫名单(附件2)和佐证材料到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对口帮扶服务中心等单位对申报材料按《奖补经营主体评审评分细则》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评审,确定拟补贴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给予奖励。
(一)项目组织管理
为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强化对项目实施的跟踪,保证项目按期完成,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何客冈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谢朝栋 县政协副主席、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韦运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汪娟娟 县财政局局长
蒙泽荣 三合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元 凤羽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洪福 大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成光 都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佳雄 中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潘承亚 普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廷志 周覃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子涵 九阡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朝正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吴洪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副局长
陈锡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陆晓欢 县种植业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谢朝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晓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安排项目经费等工作。
(二)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黔南州乡村振兴局 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南州东西部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南乡振通〔2021〕15号)、中共黔南州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管理各级各部门职责的通知》(黔南乡振领办通〔2023〕6号)、黔南州乡村振兴局 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划拨2023年度广州市协作资金的通知》(黔南乡振通〔2023〕11号)、三都县财政局 三都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广州市协作资金的通知》(三财农〔2023〕19号)、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3年广州市协作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三府函〔2023〕66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管理。项目资金设立财务专户,实行县级报账制,单独核算,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审核、支付、报账、汇总、综合平衡等管理。
(三)加强项目监督
组织做好项目公示,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效果。
(四)规范档案管理
认真做好项目材料归档,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项目申报、实施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确保项目材料规范、齐全。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附件:1.2023年三都县消费协作扶持补贴项目奖励申报书
2.2023年三都县消费协作扶持补贴项目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汇总表
3.2023年三都县消费协作扶持补贴项目奖励申报书封面和目录
4.奖补经营主体评审评分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