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59504 | 成文日期: | 2025-01-15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5-01-15 15:33 |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 附件1 | ||||||||
| 三都水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2025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 制表时间: | 2025年1月14日 | |||||||
|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 1 | 因户施策项目补助 | 三都县农业农村局 | 脱贫户、监测对象 | 依据县级制定的补助标准或按照县级批复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 补助对象书面提出申请→村级摸底申报入库→资金下达后,镇(街道)审核申报项目立项→县级主管部门论证→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立项→镇(街道 )编制实施方案→主管部门批复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达到验收条件申请镇(街道)级验收→村级验收通过后(公示公告)报请镇级验收→镇级验收通过后(公示公告)报请县级验收→县级验收通过后(公示公告)→通过“一卡通”方式统发补贴资金 | 按申请发放 | 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年度资金在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兑付 |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15号) |
| 2 |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培训项目补助 | 三都县农业农村局 | 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培训人员 | 对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40元的生活补助。 | 乡镇或县级部门申报培训项目→县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立项批复→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开展培训并提供符合补助名单→县级乡村振兴审核后报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方式统发补贴资金 | 按举办的培训班次发放 | 培训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 | 黔南州乡村振兴局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三类人员劳动力培训工作的通知》(黔南乡振通〔2023〕10号) |
| 3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 | 三都县农业农村局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农户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实际发生利息给予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贷款合同利率;贷款超期、系统删除人员不予贴息。 | 符合补助对象获得小额信贷后,承贷银行代符合补助对象于每季度末月10日前统一向县农业农村部门申报贴息资料→每次贴息前,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查资料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财政“一折通”统发系统发放贴息资金到贷款农户“一折通”账户中。 | 按季度发放 |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号前 | 贵州银保监局 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省扶贫办关于转发《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贵银保监发〔2021〕4号) |
| 4 |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 三都县农业农村局 | 1.脱贫户家庭(含脱贫不稳定户)就读中等职业院校三年级学生; 2.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非脱贫户家庭就读中等职业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学生。 |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1900元/生/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4500元/生/年。 |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提取已标注当学期学籍信息的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就读中等职业教育三年级学生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非脱贫户家庭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名单并分发到乡镇→乡镇和村(居)委会根据提取名单组织学生填报《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表》→就读学校审核在校情况→村(居)委会和乡镇汇总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县农业农村部门在学生所属村(居)委会和乡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步公示不少于10日,确定补助名单,提供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根据补助名单通过“一卡通”方式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户。 | 应补尽补 | 每年6月30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 | 省乡村振兴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好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黔乡振函〔2021〕56号) |
| 5 | 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 三都县农业农村局 | 脱贫人口、监测对象 | 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在万元以上(以申报时上一年度收入统计信息为准)的脱贫劳动力补助标准为500元/人/年;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在万元以下的低收入脱贫劳动力(以上一年度收入统计信息为准)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 | 村收集印证、乡级审核把关、县级审定发放 | 按申请发放 | 从申报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 贵州省乡村振兴局 贵州省财政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
| 6 | 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 | 三都县农业农村局 | 全县购置农业机械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定额补贴,根据购置的农业机具型号和发动机大小,按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标准补贴 | 自主购机—个人申请—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审批办理—县农业农村局打包审核—县财政局审批—兑付补贴资金 | 按申请发放 | 受理补贴申请后25个工作日完成。 | 1.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4〕35号)2.三都水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三都水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农发〔2024〕4号) |
| 7 |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项目 | 三都县农业农村局 | 全县需要报废农业机械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定额补贴,根据贵州省农业机械报废机具补贴标准补贴 | 凭有效证件到所属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申请(从系统出具确认表)—回收旧机(老旧农机所有人自愿将拟报废的农业机械出售给原申请的回收实施主体)—拆解销毁(开具贵州省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或者销毁证明)—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要到县政务中心办理报废手续注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兑现补贴(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交县财政局审批兑付补贴资金) | 按申请发放 | 受理补贴申请后25个工作日完成。 | 1.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4〕34号);2.三都水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三都水族自治县财政局三都水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农发〔2024〕5号) |
| 8 | 强制扑杀补助 | 三都县农业农村局 | 涉及强制扑杀农户 | 国家强制扑杀补助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 元/头、肉牛3000 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各地可根据畜禽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补助测算标准。 | 由强制扑杀涉及农户申请,镇级审核,扑杀资金下达后发放 | 一年一次 | 重大动物疫病扑杀中央财政补助经费请示文件下达后发放 | 省农委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黔农财〔2017〕60号) |
| 9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三都县农业农村局 | 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 | 根据2025年实施方案执行 | 村委会负责基础数据核实、公示、申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核实、公示、汇总并反馈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基础数据,然后向县财政局提交发放清册等资料→县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 | 每年一次 | 每年11月底前 |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 |
| 10 | 农村厕所革命 奖补资金 |
三都县农业农村局 | 农户 | 2024年考虑交通区位、材料运输成本等因素,将县内各行政村分类补助:一类村2800-4500元/户,二类村2600-4100元/户,三类村2500-3800元/户。整改类0-1500元/户。 2025年补助标准参照2024年标准编制调整 | 新(改)建户厕奖补流程为“农户申请一村级审核、公示一镇级审批一农户自建(代建)一验收合格一兑现奖补” | 一户一次 | 每年年底前 |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厕所革命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基〔2024〕19号) |
| 11 | 油菜种植补贴 | 三都县农业农村局 | 利用自有承包地种植油菜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植油菜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 | 18.2元/亩。 | (一)认真核实实际油菜种植农户基本信息。各镇(街道)以2023年11月核实完善上报的《2023-2024年油菜种植面积乡镇汇总表及村级油菜生产台账》中实际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精准核实农户种植面积、身份证信息、“一卡通”的折(卡)账号、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填报《三都县2023年实际油菜种植补贴发放清册》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严格执行两级张榜公示制度。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镇(街道)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收集保留影像资料,做好痕迹管理。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发放方式等,并标明监督举报电话、联系人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出现异议,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并再次按照程序逐级张榜公示。 (三)严格审核发放补贴。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各镇(街道)补贴材料和补贴工作进行审核和督查,重点督促检查各镇(街道)提交的实际油菜种植补贴面积与农户认定面积是否规范、补贴清册是否精准、是否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等,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精准到位。补贴发放以镇(街道)为单位,采取核准一个镇(街道)发放一个镇(街道)的原则进行。 |
一年一次 | 6月底前 | 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放自治县2023年油菜种植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农领办通〔202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