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1月1日由人社部等7部门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施行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了资金兜底措施,建筑工程领域欠薪问题从源头上有所减少,实践证明工资保证金制度可以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但目前仅在工程建筑领域施行,其他行业、领域的劳动者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没有得到类似制度保护。 一、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领域外欠薪涉及人数多、金额大。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图根治欠薪问题,遏制欠薪多发态势,但随着资本和产业转移,欠薪问题从在建筑工程领域集中爆发,扩大到各领域多业态广泛发生,且欠薪人数、金额不下建筑工程领域。例如,2024年12月23日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47名劳动者与某餐饮公司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执行案中,某餐饮公司拖欠47名劳动者工资共计79万余元。又如,2025年1月17日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M农产品有限公司、丁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该公司拖欠何某某等39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合计人民币31万余元。 (二)建筑工程领域外被欠薪者胜诉易执行难。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效保障了相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仲裁机构、法院等认定农民工被欠薪属实,裁判生效时被欠资金的来源问题,而建筑工程领域外被欠薪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却难以得到及时兑现。例如,2024年12月23日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11名劳动者与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执行案中,仲裁裁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却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又如,2024年4月3日由最高检、全国总工会布的典型案例,湖南某教育公司逃避支付劳动报酬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中,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区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对策建议 上述问题体现出,随着劳动力结构的不断变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深入,欠薪难付问题不再集中在建筑工程领域,而是有向其他领域、行业转移扩散的趋势,现就扩大工资保证金制度覆盖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由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措施,加强因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公示制度的作用,通过在欠薪发生一段时间内,对企业取消税收、社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强制公司未足额实缴资本的出资人足额缴足出资、限制融资等政策,加强用工单位对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意识。 二是由国家有关部门参照《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定依法保障其他领域、行业的被欠薪劳动者政策制度,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特点,对保证金的存储、使用和监管做出明确规定,从制度层面保障劳动者被欠工资的到兜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