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2673825 成文日期: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2-07-21 11:16
发布机构: 文件有效性:

三都水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字体:

一、范围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侵犯本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审查受理和查处。

二、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贵州省劳动监察条例》

三、条件

投诉人的投诉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受理立案: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以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包括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属地劳动保障监察职权管辖范围。

四、需提交资料

(一)投诉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的《投诉登记表》;内容较多的,可同时附上书面投诉书。《投诉登记表》(含: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投诉人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的请求事项)应有投诉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二)投诉人证明材料。全部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投诉委托书

(三)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如证明劳动关系和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牌、员工手册、工资发放记录、涉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等)。

五、程序

(一)提交投诉文书。投诉人按规定提交填写好的《投诉登记表》和有关资料。

(二)审查接收。投诉人填表符合要求,材料齐备的,按规定接收材料;资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投诉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材料。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管辖的,指引投诉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投诉。

(三)审查受理。依法审查投诉材料,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投诉人。

(四)立案查处。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管辖的,及时立案,并进行调查处理。

六、时限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改正指令(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或者撤销立案决定;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七、下列事项与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予受理

1、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其他组织与自然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因承包、租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劳务纠纷。

2、家庭保姆、家庭钟点工与雇主的劳务纠纷。

3、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与雇工之间的劳务纠纷。

4、离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劳务纠纷。

5、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勤工俭学期间与用人单位的劳务纠纷。

6、投诉人不提供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实等基本情况。

7、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

8、投诉请求事项应当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范围,且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九、其他事项

(一)建议投诉人直接到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窗口提交有关投诉资料。

(二)投诉人在投诉的同时也进行举报的,请分别填写相应表格按照举报案件处理程序提交。

(三)集体投诉的,请各投诉人分别填写《投诉登记表》,提交投诉材料;投诉人推荐代表投诉并有委托书的,可由被推荐代表统一填写投诉登记表和投诉资料。

十、劳动保障监察地址及投诉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854-39230043925977

办公地址:三都县凤羽街道万户水寨C22

十一、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54-48103853921156

县交通运输局:0854-3921702

县水务局:0854-39236703921737

县教育局:0854-48113033921437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854-39273613921006

县自然资源局:0854-3921029

县总工会:0854-30264263921031

县法律援助中心:0854-4811148

十二、“黔南薪安”欠薪举报投诉平台

十三、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