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416528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4-03-18 16:12 |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一、普法内容
共性普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
个性普法:学习宣传与推动人社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信访工作条例》《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黔南州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贵州省统计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本单位全体领导干部职工、服务对象、执法对象等。
三、普法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机制,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普法执法互动结合,全面提升人社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以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提供更优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四、行动计划
(一)落实“八五”普法宣传工作。严格按照县委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三都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普法宣传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劳动关系科,负责全局普法相关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听取普法工作汇报,解决普法工作难题,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队伍建设
培育专兼职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普法宣讲人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
(四)按计划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引向深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学法的重要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模范践行。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阐释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通过宪法宣传教育,强化宪法观念,培育领导干部意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宪法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宪法意识,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干部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4.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人社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法治人社宣传为目标,围绕人社部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重点工作,依托人社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就业招聘会、走访企业及人社政务服务办事窗口等,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电子显示屏、赶集天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方式,深入学习宣传和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内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强执法人员参与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和能力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组织人社干部职工旁听案件审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增强依法办事能力,推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自觉将行政执法、矛盾化解和政务服务的过程变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5.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围绕扫黑除恶、人才建设、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6.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章、准则和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和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和维护党章。支部把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
7.深入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以高质量普法为目标,大力学习宣传《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和黔南州《水书文化保护条例》《民族医药保护条例》《涟江流域保护条例》《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省、州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在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文化传承、民生改善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8.强化行政执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质量。持续强化执法培训力度,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进行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在本年度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组织本部门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开展法律知识闭卷考试,并将培训和考试情况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9.深入学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黔南州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贵州省统计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等,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本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严禁采取文件、会议等方式要求、授意、指使、强令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五、责任领导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负责统筹本局普法工作。
六、责任部门
由局劳动关系科牵头负责全局普法工作的实施,各科室(局、院、大队、中心)负责人具体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七、普法实效评估
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平时各科室开展的普法活动或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时注意收集图片及信息简报,并将图片及信息简报发到劳动关系科张尚武处统一上报,年终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效评估。
八、联系方式
本局普法工作联络员:张尚武,电话:0854-3925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