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县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政策

发布时间: 2020-10-16 15:07 字体:[]

一、培训类别

1.岗前培训补贴。企业对1年内新录用职工开展基本技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维权保障、禁毒戒毒知识等培训,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实施,培训学时不低于30课时(每天不低于6个课时,下同),时间跨度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证书),按照每人不高于500元给予企业补贴。

2.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对职工组织开展技能提升、转岗转业或安全技能培训,累计培训学时不低于30课时,最长不超过120课时,对培训后取得专项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证书)的,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3.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原则上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培训补贴。

4.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对企业新录用人员和转岗人员(普通职工40周岁以下;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按照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周期至少1年,一般情况下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根据需要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

5.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特种作业操作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开展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950元、高级工3000元、技师6000元、高级技师90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个人或企业组织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600元的培训补贴。

6.企业办学培训补贴。各级政府可对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的职业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给予支持。补贴标准按照中级工班毕业生每人1000元(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每人1500元)、高级技工班毕业生每人1500元(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每人2000元)、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每人2500元执行。对完成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6000元给予补贴。

同一人相同工种相同等级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且不得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能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二、申报地点: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854-30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