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电动自行车消费者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25-03-13 14:09 字体:[]

全县广大电动自行车消费者:

电动自行车是大家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引发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频发,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正规渠道购买,认准CCC标志

  电动自行车属CCC强制性认证产品,消费者选购时请从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仔细查看商家的营业资质,查看销售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能提供有效票据,切勿购买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无CCC认证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购买具有合格证、标明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及通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对企业信息和获认证型号进一步核实。

    二、详细查验信息,确保车证一致

  购买前应认真查看电动自行车铭牌上的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商标以及生产日期是否与产品合格证上的信息一致;查看电动自行车上的CCC标志,消费者可用手机微信扫描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查询认证机构公示的车辆信息是否与实车一致;查看整车编码(一般位于电动自行车前管处)、电动机编码、整车外形结构、电池类型、电池容量、电池型号等是否与产品合格证上的信息一致,充电器等配套附件是否随车配送齐全。

    三、拒绝改装加装,避免安全隐患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主动拒绝非法改装,不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不擅自加装或改装后座、车篷、车厢等。不混用电池、充电器,随意换用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不匹配的其他型号、品牌的电池、充电器,造成与原电动自行车充电参数不匹配,可导致电池升温乃至起火。

四、使用原装电池,勿购低价电池

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应查验所配电池的生产厂家、电池类型、容量、型号等与车辆产品合格证记载内容是否一致;需要加购或更换电池时,应选购与车辆产品合格证记载内容一致的电池。

五、充电原厂优先,选择配套产品

原装充电器与电池的充电保护功能相适配,非原装充电器在充电过程中极易损坏电池,进而增加安全风险。购买整车时,应检查充电器是否为原厂充电器。后期更换充电器时,务必根据电池型号、电压、电流大小选择合适的充电器,注意区分锂电池充电器和铅酸电池充电器,建议优先选购原厂配套充电器。

  六、注意充电时间,规范充电行为

一是要按照使用说明合理控制充电时间。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般情况,铅酸电动车充8小时左右的电就能满足用户需求,锂电池充满电所需时间更短,过长时间充电会让电池发热、鼓胀甚至爆炸。

二是规范充电行为。应使用有过充断电保护功能的原装充电器、正规充电柜对电池进行充电,以避免充电电压不匹配导致过充电。严禁飞线充电,充电时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七、主动索要票据,增强维权意识

消费者在购买或者维修电动自行车时,应主动向商家索取购货发票、服务单据等消费凭证,出现消费纠纷后可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如发现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没有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相关零部件参数与合格证不一致,或者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请大家自觉做到科学选购、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与我们共同营造规范、良好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

                                                           三都水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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