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2651905 成文日期: 2022-06-30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2-06-30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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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黔南州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打造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黔南样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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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州直有关部门:

《黔南州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打造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黔南样板的工作方案》已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黔南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1日


黔南州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打造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黔南样板

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国发〔2022〕2号文件),根据省、州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总抓手,扎实推进巩固拓展搬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五个新黔南”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持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努力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上闯新路,为全省乃至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贡献黔南智慧,提供黔南样板。

加快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推动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质改造。积极实施迁出地生态恢复项目,盘活迁出地资产资源。狠抓就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个劳动力掌握1门以上劳动技能;强化就业跟踪服务,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达70%以上;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就业帮扶车间高质量发展,将安置区纳入重点招商引资区域,重点引进和培育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帮助搬迁群众就地就业,就业率达95%以上,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有劳动力家庭实现1户1人以上高质量稳定就业。社会保障提质增效,社区治理规范有序,着力突破新增人口住房保障、安置社区物业管理两个难点,促进搬迁家庭稳步融入安置地,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不发生大量回迁和不发生较大安全稳定事件”的底线,到2025年,确保搬迁群众在安置地稳定融入,实现可持续发展,到2035年实现完全融入。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党建引领工程。坚持党对安置区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植根安置社区,植根搬迁群众,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凝聚人心、服务群众的坚强枢纽和核心。一是配优育强社区干部队伍。按照5000人以下5名、5000-10000人7名、10000人以上9名的标准,配齐配强社区干部队伍,就近纳入所在村(社区)管理的,可在原有职数基础上适当增加村居干部职数,并安排专人负责;扎实做好换届后社区干部教育培训。按照“1+2+N”1名第一书记,2名县级及以上部门单位驻村干部、N名下沉干部)模式,向安置社区选派乡村振兴驻村(社区)工作队;推行网格化管理,原则上每50户配备一名网格员(楼栋长)。落实社区干部报酬、保障工作运转经费,提升安置社区党的建设质量。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注重从搬迁群众中发展党员,注重培养社区后备干部;各县(市)原则上每年要组织开展1次搬迁党员集中培训。三是发挥群团组织帮带作用。单独成立社区的54个安置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实现全覆盖,各配备1名以上工作人员或志愿者。要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及生产技能服务等活动,努力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州生态移民局、州民政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各县〈市〉

(二)实施就业增收工程。坚持把就业增收摆在后续扶持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狠抓职业技能培训。突出就业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和搬迁劳动力特点,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以上,确保每个搬迁劳动力掌握1-2 门劳动技能。二是强化就业跟踪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就业服务站、劳务合作社、驻外协作站、带头能人的作用,采取专场招聘会、能人带动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组织搬迁劳动力外出务工,全面开展就业跟踪调查服务,确保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达70%以上。三是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等),支持就业帮扶车间扩大生产规模、职工技能培训、设备更新等,鼓励州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订单上予以大力支持,到2025年,确保安置区就业帮扶车间务工人员中搬迁群众占比稳定在60%以上。依托当地开发区、产业园区等挖掘就业岗位和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安置社区组织成立“劳务合作社”,承接当地小型工程项目、季节性农业生产、企业辅助性用工等业务,促进搬迁群众就地就业。全州每年统筹公益性岗位8000个以上,安排弱劳动力、半劳动力等搬迁特困家庭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就业率达95%以上,有劳动力家庭实现1户1人以上高质量稳定就业。四是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按照“精准登记、精准服务、动态管理”原则,定期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楼栋长、人社服务专员等基层力量,采取上门入户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对16-60岁有劳动能力对象开展摸底调查,精准掌握搬迁劳动力劳动技能、就业状况、培训意愿及务工地点等基础信息,完善搬迁家庭全员人口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按月精准更新。依托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对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等群体进行重点监测,监测中动态出现的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及时开展人岗匹配,帮助尽快实现就业。五是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及时发放“就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稳岗就业补贴、就业跟踪服务”等就业创业补贴,鼓励和支持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六是积极创建全省易地搬迁就业创业服务示范点。通过在三都县城南社区、罗甸县翠滩家园社区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五化”建设、规范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打造劳动力有组织输转线、创建移民社区就业帮扶基地等措施,高质量推进易地搬迁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形成“全省易地搬迁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示范点”。(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移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各县〈市〉

(三)实施产业发展工程。一是培育壮大县域经济。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谋划后续扶持发展项目,加大安置区产业招商推介力度,鼓励建设产业园区,鼓励有需求的园区建设农产品仓储物流冷链项目等,增加岗位供给,帮助搬迁群众就业。二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支持三都雪花湖、荔波捞村和大土等有条件的安置区,发展观光农业、观光体验、健康养生等特色生态产业。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保护和开发整体搬迁的传统保护村落(民族特色村寨),打造乡村特色民宿;鼓励和支持非遗传承人、民间艺术家发展民族特色工艺,打造特色旅游商品,如,苗绣、贵银、马尾绣、枫香染等。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安置区发展分布式光伏产业。三是积极实施生态恢复。根据迁出地资源现状,因地制宜,积极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地整治、国家储备林、低效林改造、绿化造林、退林还耕等项目,支持发展林下经济、特色种养殖产业,努力盘活迁出地资源。各县(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水务、林业部门要认真梳理本部门的年度实施方案,要将迁出地生态恢复项目纳入其中,县(市)生态移民部门汇总后编制迁出地生态恢复年度建设任务,并定期调度实施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移民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民宗局、州水务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

(四)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是超前谋划项目。以大中型安置区为重点,全面排查基础设施短板弱项,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要求,谋划一批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纳入后续扶持发展项目库;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和落地实施率。二是分步实施项目。分年度对安置区水、电、路、讯、污水处理、消防安全、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实施提质改造,有条件的县(市)实施安置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到2025年全面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打造“美丽安置区”。2022年建设安置社区微型消防站31个,其他基础设施项目23个。三是完成项目扫尾。督促指导涉及未完成安置区建设项目手续办理的县(市)加快办理进度;加快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开展安置区资产产权登记及投资转固定资产工作,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四是加强管理维护。将安置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以及搬迁安置区学校、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站(点)、群团服务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消防设施及控制室、农贸市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纳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置区所在街道(乡、镇)管理维护范畴,相关费用由县(市)人民政府统筹解决。(牵头单位:州生态移民局、州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

(五)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工程。一是升级改造设施设备。根据安置区发展需要,对安置区学校、医院等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提质改造,按标准配备相关教育、医疗设备,让搬迁群众与城镇居民同等享受城镇优质资源。2022年,计划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12个,建设多功能运动场所4个。二是提升服务质量。结合安置区学校及搬迁子女就学需求,科学合理统筹教育资源,配齐配强安置区学校师资力量;社区卫生室按标准配备医疗人员、配齐相关医疗设备、药品,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三是创新工作机制。推行集团化办学,将安置区配套学校纳入县(市)集团办学范围;持续推进安置区学校与广州市学校结成“一对一”帮扶关系。加强社区卫生室建设,接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系统,全面落实“慢病签约服务、大病专项救治、先诊疗后付费”等优惠政策,切实减轻搬迁群众看病负担。(牵头单位: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移民局、州医疗保障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

(六)实施社会保障增效工程。一是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完善社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合理设置民政、社保、就业、户籍、法律咨询等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事;鼓励供电、供水、供气、金融、电信、快递等服务企业在安置区设立网点,开展线上+线下的服务,为搬迁群众提供优质便利的生活服务。二是用好社会保障政策。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开展年满60周岁未领取养老保险人员排查,动员补缴养老保险,落实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等帮扶政策,做到养老保险应缴尽缴、应领尽领;加大医疗保险宣传力度,确保医疗保险应参尽参、应保尽保。三是拓展养老育幼服务。相关责任部门要安排项目及资金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儿童活动中心等,完善安置社区适老化设施设备;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及残疾人、儿童等康复托养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公安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医疗保障局、州残联,各县〈市〉

(七)实施社区治理服务工程。一是健全社区治理工作机制。深化“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社会治理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维护搬迁群众合法权益。推行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协商议事等机制,建立健全居务公开、居务监督、居民公约等制度。推动安置点综治中心实体化、综治网格化、“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全覆盖,推进安置社区智能化建设。加大安置区突出治安问题打击整治力度和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力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提升群众自治水平。二是创新物业管理服务。积极探索安置社区物业管理模式,成立业主委员会,强化社区物业管理监督,培育群众主动缴纳物业费意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多渠道筹措维修基金,积极探索安置区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确保安置区基础设施和住房得到及时维修维护。2022年有物业服务机构的安置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稳步探索收取社区物业服务费,到2025年实现县城和集镇安置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常态化,减轻财政负担。三是解决新增人口家庭住房困难。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移民局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新增住房需求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安置在城镇的,按当地住房保障条件和标准纳入住房保障范畴,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相结合方式,在多渠道筹措房源的基础上,现阶段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新增住房需求纳入保障;安置在农村的,纳入当地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统一管理。到2025年,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新增人口家庭住房困难的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四是培育壮大社区集体经济。61个1000人以上的安置区要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安置区逐步成立集体经济组织,鼓励支持优化安置区功能场所布局,腾出更多门面、商铺发展商业经营,力争2022年安置区门面盘活率60%以上,到2025年门面盘活率达80%以上,收益优先用于保障安置区社区正常运转、住房维修、基础设施补短板和发展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州委政法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移民局、州委组织部、州民政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

(八)实施文化自信融入工程。一是加大宣传教育。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道德讲堂、讲习所、移民夜校等平台,持续开展感恩教育、市民教育、法制教育,引导搬迁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二是推动各民族融合发展。尊重各民族习俗,开展双语培训,充分利用“四月八、六月六、端节”等民族传统节日,组织搬迁群众积极参与民族文化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施民族特色产业发展计划,支持苗绣、贵银、枫香染、马尾绣、民族服饰等传统手工艺发展。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力争每年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安置社区1个以上,到2025年安置区创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现全覆盖。三是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州级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励志搬迁群众、带头能人”评选活动;各县(市)每年要组织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勤劳致富模范户、身边好人”等评选宣传活动;推行小区文化和楼道文化,定期开展“移民故事会”活动,讲好移民邻里故事、打工故事、励志故事,定期推送移民故事,增强搬迁群众文化自信,激发搬迁群众内生动力。(牵头单位:州“新市民追梦桥”联席办,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文明办、州民宗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各县〈市〉

(九)实施防返贫监测帮扶工程。一是健全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社区干部、包保干部、网格员要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开展防返贫监测“回头看”,适时掌握搬迁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完善帮扶措施,确保风险稳定消除。常态化开展防返贫风险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监测,及时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坚决守住搬迁群众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是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乡村振兴、生态移民、教育、卫健、人社、民政、医保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对搬迁家庭发生的失业、因病因学以及突发性灾害等信息,及时组织核实核查,精准研判是否存在返贫风险。三是做好舆情防范和引导。发挥好网格员、联户长的作用,实时掌握搬迁群体的思想动态,及时回应搬迁群众关切,对苗头性、倾向性舆论,及时予以正向引导,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这条底线。(牵头单位:州生态移民局、州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医疗保障局、州信访局、州委网信办,各县〈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各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序推进。州、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切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州、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向上对接力度,争取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纳入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的重点范围,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民族地区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及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金融支持等,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

(三)强化督促调度。州、县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任务清单,按季向州、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用好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州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用好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梳理、化解及督导机制,建立问题台账,严格执行问题跟踪销号管理;与县(市)共同研究堵点、痛点难题,切实解决好搬迁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再上新台阶。